原标题:开发商致函购房者用“法院专递”封套?邮政称系员工违规使用
温州苍南县一楼盘部分业主陆续收到使用“法院专递”专用封套寄来的快件,打开一看,是开发商的《催签通知函》、《按揭通知函》。
开发商致函购房者用“法院专递”封套购房者供图
房开商催促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的函件,怎么会使用“法院专递”封套?
“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工作人员7月30日、8月5日在寄送开发商函件时,在普通返单封套用完的情况下,使用了也具有返单功能的‘法院专递’专用封套寄送部分函件,具体数量还在调查。”9月8日傍晚,负责寄送这些函件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县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涉事楼盘名为“御湖上品苑”,是苍南新开发的高档楼盘。今年5月、6月、7月,开发商苍南鸿恩置业有限公司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示一期、二期、三期预售方案,载明计划在2022年9月25日竣工交付使用。
“7月,我们去和房开商签《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发现,上面写的是2023年2月28日前交付,而且没给理由,所以很多人没签。”购房者苏先生告诉澎湃新闻,8月初开始,有业主陆续收到用“法院专递”封套寄的快件,里面是开发商的《催签通知函》和《按揭通知函》,“有些业主以为这与法院有关,赶紧签了合同。我看得仔细,发现寄件人落款是开发商,搞不懂为什么开发商会用法院专用封套。”
澎湃新闻咨询多家法院了解到,“法院专递”封套为法院专用,用于寄送司法文书等。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县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工作人员违规作业导致的。7月30日、8月5日,工作人员两次寄送鸿恩公司的返单件时,出现返单专用封套不足,贪方便违规使用了现成的“法院专递”专用封套,以至购房者产生误会,也对法院和开发商带来不良影响。据介绍,涉事邮政处理点离法院较近,重点负责政府快递业务,有些法院的快件会拿到这个点寄送,邮政驻法院快递点的“法院专递”专用封套也是从该处理点领取的。
据介绍,苍南邮政已与当地法院和部分业主代表沟通,将加强对专用封套、面单存放和使用的管理,9日将开会讨论对责任人员、管理人员的处理。
“我们对解释持保留态度。为什么7月30日、8月5日两次出现普通封套不足?为什么偏在开发商寄催签函的时候用了‘法院专递’封套?”一位购房者表示。
对此,苍南邮政人员表示,开发商两次要求寄返单件,处理点的返单封套不足,第一次在普通封套用完后用了27个“法院专递”封套;第二次寄送与第一次相隔较近,期间处理点未领取普通返单件封套,仍使用了“法院专递”封套。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