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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员申请辞职次日被调去打扫卫生 不服从被罚500元

原标题:检测员申请辞职次日被调去打扫卫生,不服从被罚500元公司:卫生是工作一部分

“我应聘的又不是清洁工,为何要干?”最近几天,因为工作上的事,贵州小伙韦某挺不服气。他说,自己在提出辞职的第二天,公司安排他去另一条生产线,但本是产品检测员的他却被要求打扫卫生。他没有服从安排,结果领到了一张500元的罚单。

8月27日,涉事的贵州某光电公司生产经理曹某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韦某被调去的车间是无尘车间,打扫卫生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罚款确是因为他不服从管理。当地人社部门表示,如韦某觉得不合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小伙:

提辞职次日被调去打扫卫生,因“不服从安排”被罚500元

18岁的韦某是贵州遵义人,据他称,今年6月底,他入职贵阳的贵州某光电公司,在公司10号生产线上从事产品检测员工作。但因为觉得工资较低等原因,8月24日,韦某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按正常离职,9月24日我就可以离开公司了。”

他称,8月25日,也就是提出辞职的第二天,他被公司调到8号生产线。“8号线的人叫我给他们打扫卫生,擦机器之类的。”韦某说,为此他反驳称,自己“不是应聘清洁工的”,希望重新安排工作。

“然后,他们就给我换了一个,说‘还是要打扫卫生,自己周边的卫生要打扫干净’。”韦某称,他觉得可以,但回了一句“待会儿去问问(自己)经理”。就这样,8号生产线的人便让他“可以走了”。“他都说这话,不要我了,我肯定得走。”

韦某的“成长赞助单”受访者供图

韦某的“成长赞助单”受访者供图

但他说,回到10号生产线,找到原来的“带班”,却被告知不差人。“找到经理,经理却说‘打扫卫生是可以的’。”韦某认为,自己应聘的不是清洁工,“应聘的岗位是哪个,就在哪个岗位”。为此,他向经理提出,能否当天在辞职单上签字,让他离开公司。“他说‘可以’,但让我去开500元的罚单,他就签。”

“我就去找带班,开了500元的罚单。”但韦某发现,“罚单”上的原因却是他“不服从安排”,他认为这“太草率了”。红星新闻记者从他提供的“成长赞助单”上发现,他的500元“赞助”原因便是“不服从安排”。

当天,韦某在领了罚单后签字离职。据他称,8月的工资将在9月20日发放,500元罚款将从工资中扣除。“他们觉得我不服从安排,扣我一两百元,我无所谓。”韦某不服气的是,他是10号生产线的,又不是应聘的清洁工,公司又没有这样罚款的规定。“公司有明文规定‘不能在厕所抽烟’,我在厕所抽烟被他们逮到了,罚我五百一千,我心甘情愿。但(这事)公司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啊。”

公司:

调动和罚款与辞职无关,打扫卫生是工作一部分

8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韦某所说的贵州某光电公司公开电话,提示需拨打分机号,但人工查号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上公司管生产的经理曹某。曹某证实,韦某因“不服从安排”被罚款。

“那属于无尘车间,要穿无尘服,里面要求非常干净。”曹某称,将韦某调至8号生产线是公司正常调动,与韦某提出辞职无关。而且,在新的生产车间,没有设保洁员,打扫卫生是工作的一部分,每位员工都要自己打扫。“每个员工都一样,车间其他员工也要打扫,不是针对他一个人。”

但对此,韦某予以否认,并称车间“根本就不用穿防尘服”。

“开罚单就是他不服从管理,和他离职没有关系。我们是制造行业,招一个员工,他不做事,进来干嘛呢?”曹某表示,每个公司都有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服从管理。问及有无明文规定表明韦某违反了哪一条,曹某称,就是违反“不服从管理”这一条,“因为叫他做,他不做。”

曹某也证实,韦某的罚款将在工资里扣。

人社部门:

如觉得不合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韦某称,事后,他去公司所在的贵阳市白云区人社部门反映了此事。8月27日,白云区人社局负责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介绍,韦某曾到该单位反映过此事,当时工作人员给公司老板打过电话,对方称公司有相关文件扣了韦某工资。

对于韦某所说的调换岗位和罚款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韦某无法胜任调换的岗位,公司可以再调换。而公司如有规章制度认为韦某做错了,韦某因此被罚款,他觉得不合理的话,可申请劳动仲裁。

另据贵阳当地媒体报道,针对此事,媒体记者联系了观山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没有处罚权,规章制度可以设立考核的奖励措施,达到目标就有奖励,没有达到就不能得到奖励,但不能罚款。“当事员工所在公司的情况,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工作人员说。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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