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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男子反制87岁持棍上门打人者致死,重审6年改判5年:未认定正当防卫

原标题:68岁男子反制87岁持棍上门打人者致死,重审6年改判5年:未认定正当防卫

辽宁省凌源市87岁老人赵洪财追打71岁老太杨凤荣至对方家中后,又打伤闻讯出门的杨凤荣老伴郭子玉。郭子玉反制赵洪财,并对赵洪财有殴打动作。不久,赵洪财死于心源性疾病发作。

这是2018年6月发生在辽宁省凌源市牛营子乡半里杖子村的一桩悲剧。

▲郭子玉与赵洪财比邻而居,但因菜地纠纷素有积怨

▲郭子玉与赵洪财比邻而居,但因菜地纠纷素有积怨

此后,法院认定,郭子玉对赵洪财的殴打虽不致命,但与其死因有因果关系,一审判处郭子玉6年刑期。后该判决被撤销,该案发回重审。

日前,该案重审宣判。郭子玉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法院审理及舆论关注的焦点。8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郭子玉重审获刑5年,法院未认定其正当防卫。

/法医鉴定/

“殴打虽不致命,但影响受伤者生理功能和精神痛苦,系辅助死因”

被羁押两年后,郭子玉已年过七旬。此前,他被指控故意伤害87岁的邻居老人赵洪财,导致赵洪财因“外伤诱发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据案件资料,2018年6月19日上午10时许,素有积怨的两户邻居起了冲突:郭子玉的老伴、时年71岁的杨凤荣出门丢垃圾时,被赵洪财手持石头追至家中;时年68岁的郭子玉闻讯出门,被赵洪财用拐棍打伤头部。

▲郭子玉(右)与老伴杨凤荣。

▲郭子玉(右)与老伴杨凤荣。

“我当时想躲没躲开,木棍打到我的额头了。”郭子玉供述,随后,他将赵洪财推倒,并将对方压在身下,用夺来的木棍击打赵洪财身体,还扇了赵洪财几巴掌。根据后来的法医鉴定,赵洪财从头部到肢体形成多处创伤。

在郭子玉看来,“他总是到我家来闹,这次又把我给打了。我想吓唬吓唬他,想教训教训他,所以就打他了。当时没想把他打啥样。”

辽宁省凌源市牛营子乡半里杖子村,两家人比邻而居,他们之间的矛盾源于门前的一块菜地。根据两家人的描述,赵洪财认为这块菜地曾经是他们家的土地,不允许郭子玉家耕种,但郭子玉家坚持耕种。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三份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也显示,2016年上半年,郭子玉一家多人曾先后被赵洪财打伤,伤人器械均是赵洪财平日使用的拐棍。公安机关也三次对赵洪财作出行拘、罚款的处罚决定。

▲赵洪财生前曾多次用拐棍打伤郭子玉一家人

▲赵洪财生前曾多次用拐棍打伤郭子玉一家人

将视线拉回到案发当日郭子玉家的院子里。看到郭子玉骑在赵洪财身上后,他的老伴杨凤荣赶紧拿来手机,“他一手捂着额头的伤口,一手拿着手机拨打电话报警。”

此后,郭子玉一直骑在赵洪财身上,直到民警将他拉开。两名老人都受了伤,民警让二人先去医院治疗。郭子玉去了医院,赵洪财则被儿子搀扶回家。

当日12时许,赵洪财儿子报警:父亲在家中死亡。当日14时许,正在凌源市中心医院急诊室就医的郭子玉,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医鉴定称,赵洪财身体多处受损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及二级,但尚不构成致命伤,“符合外伤诱发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赵洪财生前照片及身份证件

▲赵洪财生前照片及身份证件

法医鉴定认为,赵洪财的主要死因系心源性疾病发作,此次事件中所遭受殴打形成的损伤,包括伤后的精神创伤,虽未造成直接死亡,但对受伤者生理功能和精神痛苦的影响是存在的,在死亡过程中起到了辅助作用,为辅助死因。

/重审判决/

“倒地后仍殴打,主观上伤害故意明显,不符合正当防卫”

此后的法院审理环节中,郭子玉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了焦点。2019年7月,凌源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因故意伤害罪,郭子玉获刑6年。

▲凌源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子玉6年刑期

▲凌源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子玉6年刑期

当时,凌源市人民法院认为,郭子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明显,明显不属于防卫过当。在法院看来,郭子玉67岁、赵洪财87岁,赵洪财年长近20岁,身体素质也不及郭子玉,郭子玉推倒赵洪财后,赵洪财的伤害行为就已被有效制止,但郭子玉在此之后仍对赵洪财实施了殴打。

朝阳市中院于2019年12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该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后,郭子玉家属聘请了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作为辩护律师。

王文广律师曾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认为,从路上追打老太太,到侵入住宅,再到殴打郭子玉,赵洪财的侵害行为呈现升级趋势,虽然他年过八旬,但仍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应由年龄来判定其身体素质不如郭子玉,进而否定郭子玉行为的防卫正当性,“显然有待商榷。”

▲杨凤荣抱着老伴郭子玉的相册,站在院中

▲杨凤荣抱着老伴郭子玉的相册,站在院中

重审的判决结果在2020年8月17日出炉。凌源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子玉有期徒刑5年,赔偿赵洪财家属80%丧葬费2.5万余元。

相比原审判决,刑期少了1年。凌源市人民法院在重审判决书中称,赵洪财倒地后,他对郭子玉一家的不法侵害行为已被有效制止,但郭子玉仍对赵洪财实施殴打,致赵洪财受伤,可以看出郭子玉主观上伤害赵洪财故意明显。

凌源市人民法院认为,按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应符合条件为:一、有不法侵害发生;二、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候;三、不法侵害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本人。

据此,凌源市人民法院认为,郭子玉行为与法律所要求的正当防卫的条件不符,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对郭子玉及其辩护人“正当防卫”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同时,法院根据如下量刑情节,对郭子玉减轻处罚:

一、案件起因上赵洪财存在过错;

二、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

三、郭子玉存在自首情节;

四、赵洪财系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外伤系诱因。

▲重审判决书

▲重审判决书

8月25日上午,郭子玉的二儿子郭永峰收到了判决书。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坚持认为老父行为系正当防卫,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将向朝阳市中院提起上诉。

此前,赵洪财的大儿子赵维义曾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接。”

8月25日下午,赵维义获悉重审判决结果后,态度有了变化。他说,郭子玉刑期少了1年,赔偿费用则和原审判决一致,“我不同意。判得太轻了,赔偿也太少了。他(郭子玉)对我父亲太狠了。”

红星新闻记者王红强王剑强受访者供图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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