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彭水法院“圆桌审判”彰显法律温情
近日,彭水法院在少年审判庭首次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告人赵某、卢某犯抢劫罪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在“圆桌审判”中,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台,没有严厉的法官,也没有紧张的氛围,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前,零距离交流,营造出一个温情、宽松的庭审环境。庭审中,主审法官语气平和、态度和蔼,缓解了被告人对庭审的紧张、恐惧心理。通过控、辩、审三方合力,分别从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动机出发,结合其家庭情况、生活环境、性格特点、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感化教育,引导被告人进行自我反思。法庭教育结束后,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爱”字出发,从“教”字着眼、“帮”字入手,极大缓解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和温情。今后,“圆桌审判”将成为彭水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新常态,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彭水法院将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挽救失足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