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伪造招考文件及录取通知书,获刑十年罚金十万!
十年寒窗苦读,终于到了有望金榜题名的时候。近日,各地已陆续公布2020年高考成绩,又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恭喜那些将进入高等学府深造的孩子,耕耘终有收获,愿激情点燃竖雄心,青春作伴逐梦忙!
抱抱那些考试失利的孩子,要让他知道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高考,不是分数,一考不会定终生。无论在高考中成绩如何,都要小心这个时候被骗子给盯上。各类涉高考招生诈骗正处于高发期,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米某称能弄到某民族大学预科教育指标,便和鲁某二人分工合作,由后者负责招生及培训。后鲁某安排部署招生事项,并以民大预科教学部名义招收预科生,对每名学生收取数万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学籍费和数千元至万余元不等的学杂费。
其间,米某陆续向鲁某提供其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学生证、民大预科预录通知书等,并雇佣黑客将招收的部分学生名单以“预科生拟录取名单”名义上传到民大官网。
次日,民大预科教育学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明确表示未与任何院校合作招收预科生,官网上传的合作招收的预科生录取名单系黑客伪造。鲁某在明知该声明内容的情况下,隐瞒米某并未获得预科教育资格的事实,继续使用伪造的文件、录取通知书等蒙蔽并骗取学生钱款。截至案发,鲁某、米某共计招收学生近300人,骗取“学籍费”“学杂费”等约79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鲁某与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权招收民大预科学生的事实,以虚假文件和证件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非法招生获利。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鲁某、米某诈骗的赃款追缴后予以返还被害人。
近年来,随着技术发展,不法分子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一些招生诈骗甚至披上信息化的外衣,让人防不胜防。四法君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和办理招录手续时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收到来历不明的通知书要仔细甄别,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提防招录“陷阱”。只有这样,考生才能考上正规大学,获得正规教育,顺利拿到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