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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鸿塘彩礼杀人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无期!“鸿塘彩礼杀人案”一审宣判!

2019年12月10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某故意杀人案进行开庭宣判,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案件也就是此前备受关注的“鸿塘彩礼杀人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叶某经人介绍相亲,经双方同意后于2019年3月2日举行了订婚仪式,徐某家为订婚花费费用共计约44万元(包括彩礼22.8万)。订婚后,叶某入住徐家,期间徐某多次提出要与叶某发生性关系,均被叶某拒绝。2019年3月中下旬,叶某离开徐某家回到贵溪市鸿塘镇界牌村自己家中。徐某多次要求叶某回自己家居住,叶某均未同意,徐某也因此常住叶家。

同年4月10日至11日,徐某通过手机查阅过杀人方面的相关信息。4月11日晚,徐某在叶某家中又要求与叶某发生性关系,被叶某再度拒绝,徐某遂产生杀人的念头。4月12日下午16时许,徐某到叶某家二楼房间内,见叶某一直用手机大声播放歌曲,没有理睬他。徐某觉得很没面子,越想越气,便下楼到叶某家一楼厨房拿起菜刀走到叶某房间内,朝侧躺在床上的叶某头部、面部、颈部、双上肢等多处连砍数十刀,致使叶某当场死亡。随后,被告人徐某驾车驶离叶家,于行驶途中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鹰潭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因婚恋纠纷,持刀连续砍击被害人头颈部,致使叶某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徐某杀人手段残忍,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被告人徐某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本案系民间矛盾所引发,被告人徐某积极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叶某、饶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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