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州区回应“供销社对商户强行停电”:要求区供销社批评纠正
各级政府在疫情期间相继出台了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商户)房租的政策,但在供销社系统,各地的执行情况不一。
8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报道了承租安徽省宣城市供销大厦的商户要求享受省、市政府提出的疫情防控期间(2月、3月、4月)减免小微企业(商户)房租的政策遭拒,还因欠缴后期房租被供销大厦管理方强行停电的消息。
8月13日,宣城市供销大厦向良业百货发出告知函,继续催交所欠疫情期间的房租,并要求对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日下午,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史惠群告诉记者,报道刊发后,区委宣传部会同区政府办已于当日召集区供销社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据了解,宣城市供销大厦是一家隶属于区供销社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尚未改制的集体企业。对于宣城市供销大厦强行停电的不当行为,已要求区供销社批评、纠正。
难以落实的房租减免
去年12月,安徽四名个体户与宣城市供销大厦签订合同,以年租金171万的价格租下了宣城市供销大厦的三层商业用房,总面积约3000平米,他们利用其中的两层开办了良业百货,并于今年初正式对外营业。
良业百货合伙人陈敏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签约时他们先期交了85万的租金和5万的水电保证金。
但商场开业后仅15天,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不关门停业。陈敏表示,商场在疫情期间仍在给全体员工发工资、买社保,加上营业额的损失,总共已经亏损了300多万。
陈敏告诉记者,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他与其他合伙人已就租金减免一事多次向宣城市供销大厦、区供销社以及区相关部门反映,请求按照省、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减免疫情期间良业百货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宣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史惠群称,宣城市供销大厦目前有400多名职工,自身经营已经非常困难。因为企业效益的原因,还多次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的情况。“宣城市供销大厦是区里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企业,我们也非常头疼。”
2月5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具体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摊位费、市场交易管理费等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
那么,即便属于集体性质的企业,宣城市供销大厦是否可以通过协商为承租的小微商户减免疫情期间的一部分租金呢?
“相关政府部门愿意协调双方坐下来谈,但说实话协商的空间不是很大。”史惠群称,他已与宣州区供销社主任进行了交流,对方表示宣城市供销大厦现在确实面临较大的困难。
公开报道显示,与宣州区供销社的做法不同,安徽省、宣城市两级供销社均已主动减免了承租商户疫情期间的房租。安徽省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今年5月为承租商户减免了1.5个月的房租租金,宣城市供销社今年4月公开表示已累计为23家商户(企业)减免房租约31万元。
对此,史惠群解释,宣城市供销社的下属企业目前均已是国有性质,符合省市的文件精神,因此按照省、市的文件精神减免了小微企业(商户)三个月房租。
此前,宣州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肖辉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表示,市供销社与区供销社是业务指导关系,而非上下隶属关系。
既然供销大厦经营确有困难,那么站在优化营商环境、善待中小企业的的角度,区政府是否可以为宣城市供销大厦兜底呢?
史惠群表示,宣州区是一个欠发达区,财政压力非常大。省、市文件规定的“减免租赁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小微企业三个月房租”要求,区里一定会不折不扣地落实。但对于良业百货这样租赁集体企业房屋的商户,如果出租房屋的企业自身无法减免,政府其实也无力承担。
供销大厦强行停电被批评
良业百货合伙人陈敏告诉记者,双方协商减免疫情房租期间,宣城市供销大厦的管理方多次来找他和合伙人催缴下半年的租金,并告知不交费就要停电。
8月10日一早,陈敏发现,门店的供电线路被大厦管理方给拉掉了。直到当天傍晚,宣城市供销大厦才恢复为良业百货供电。
对此,宣城市供销大厦总经理王林对记者确认了这一情况,并称原因是良业百货不愿意缴纳后续房租才导致强行停电。
“如果承租户不按时缴纳租金,供销大厦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追讨。再不缴纳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史惠群告诉记者,企业采取强行停电催缴房租的行为是非常不当的,已经责成区供销社批评、纠正。
陈敏表示,签约时他们已经缴纳了5万元的水电押金。在这种情况下供销大厦还强行停电,实在感到气愤。“现在是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安徽多地、多级供销社都有为承租商户减免疫情期间房租,宣城市供销大厦不但没减免房租,还强行停电,这让我们小微商户的经营更加困难。”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