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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工程师案二审再次开庭:辩护律师查阅录音录像发现多处与笔录不一致

原标题:陕西女工程师案二审再次开庭:辩护律师查阅录音录像发现多处与笔录不一致

7月24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案二审再次在陕西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此前《陕西女工程师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案调查:环保卫士?涉恶势力?》的报道显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多年以来,她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老家两家石料厂存在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的情况。

▲7月24日,多名安康市民来旁听李思侠案。受访者供图

▲7月24日,多名安康市民来旁听李思侠案。受访者供图

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此外,检方列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1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为。

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2019年2月27日,一审休息时的李思侠。受访者供图

▲2019年2月27日,一审休息时的李思侠。受访者供图

2019年6月13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法院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李思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6月9日,此案二审曾开庭审理,但庭审期间,因控辩双方对证据等存在争议,二审法院合议庭一度宣布休庭。

上游新闻记者从被告家属处获悉,7月24日,二审再次开庭前,辩方律师获许查看了案卷的录音录像,此前该录音录像资料未向辩方律师提供。

辩护律师经查阅录音录像发现,其中多处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内容完全不符,“存在重大不一致的地方”。李思侠的家属说,笔录里说认罪了,录音里就没有,存在虚假证据的问题。

7月24日,包括李思侠在内的3名上诉人当庭阐述了各自“无罪”的上诉理由。“我是为了保护环境,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现在遭遇了打击报复。”李思侠表示。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预计此案将审理多日,由于法院开放了旁听席,安康当地多名与此案无关人员也前来旁听。

上游新闻记者贾晨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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