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过生日两男子在KTV包房容留吸毒获刑九个月
庆祝生日到KTV饮酒、唱歌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这两哥们在KTV包房庆祝生日却让自己进了监狱。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黄某、袁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1日下午,被告人袁某为了给被告人黄某庆祝生日,联系彭某(另案处理)借钱。被告人袁某知道彭某曾在宜春城区某KTV工作过,预订包厢可以有优惠,便与彭某商量由彭某垫付一部分钱,预订一个最大的包厢,彭某答应了,并垫付了980元包厢费,订好包厢后回了家。当日晚饭后,被告人黄某通过微信转账3760元给被告人袁某用于当晚的开销。随后,被告人黄某、袁某带上各自女朋友刘某、吴某与朋友叶某、江某等一行人来到此前预定的KTV包厢内开始喝酒、唱歌。席间,被告人袁某提出购买K粉来“嗨”,被告人黄某表示同意,被告人袁某还向江某筹资500元用于购买K粉。被告人袁某买到K粉后拿到包厢内,准备好吸食毒品所需要的工具,与被告人黄某及刘某、吴某、叶某、江某等人一起吸食。彭某接到吴某电话来到KTV号包厢内,与吴某一起吸食了毒品。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黄某、袁某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袁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二被告人黄某、袁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