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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家教性侵学生 被判“从业禁止”获刑12年

原标题:名师家教性侵学生被判“从业禁止”获刑12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报近五年来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熟人作案的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家教老师之间。

38岁的邹某某原为北京市某中学数学老师,17岁的王某某为该校高中学生。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邹某某违反教委相关规定,受雇为王某某的家教老师,并收取高额补习费用。

补课期间,邹某某多次在自己家中或王某某家中,趁无人之机,强行亲吻、抚摸王某某,让王某某为其手淫、口交,并多次强行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

王某某曾多次向父母提出更换家教老师的要求,父母却简单地认为这是王某某不想继续补课、逃避学习的借口,没有对王某某的各种异常反应加以重视,始终未同意王某某的要求。

2016年12月,王某某以让父母更好地监督学习为由,要求父亲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视频记录下邹某某猥亵王某某的全过程。2017年1月,经王某某父亲报警,邹某某被抓获归案。

最终,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5年。

法官表示,此案中邹某某系被害未成年人的在校授课老师,获取学生及家长的信任后,利用“一对一辅导”机会,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行为。

身为家教老师,邹某某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利用这种身份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罪,应依法从严惩处。此外法院还判决禁止其在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因羞于向父母启齿被性侵的遭遇,虽多次向父母提出换老师的要求,但父母对孩子的异常行为均未在意。

邹某某也正是利用了被害人不敢报案的心理,有恃无恐,长期施暴。所幸被害人后来想到了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的办法并得到父母支持,将邹某某作案过程记录下来,为指正其罪行提供了有力的客观证据。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关注子女的身心情况,及时察觉孩子的异常举动并问清原因。如果发现子女遭遇性侵,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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