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辅导功课为由学校保安3个月性侵幼女三次
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报近五年来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熟人作案的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学校,该校保安人员利用其信任,对二年级女生实施了性侵。
43岁的马某某是某小学保安,8的小雨是该校二年级学生。2017年5月中旬,马某某在小学水房内遇到独自前来打水的小雨,他假装帮助小雨打水,故意把水撒到小雨裤子上,以帮小雨擦拭水渍以及检查她有无烫伤为由,将小雨抱坐在大腿上,亲吻小雨的胳膊、嘴唇,并把手伸进小雨的裤子内抠摸隐私部位,对小雨实施猥亵行为。
2017年6月某天,小雨放学回家,马某某假借打招呼的名义得知小雨家中无人,便尾随小雨到家,以参观为由进入小雨家中,再次对小雨实施猥亵。
2017年7月某日放学后,马某某再次尾随小雨到家,以辅导功课为由骗取小雨信任,趁机对小雨实施奸淫行为。当晚,小雨母亲在为小雨洗澡时发现异常,询问后得知小雨被马某某性侵,随即报警,马某某于当日被抓获。
最终,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5年。
法官表示,马某某在三个月时间内,先后三次性侵小雨,先是猥亵,后奸淫幼女,犯罪手段逐步升级。其罪行之所以能得逞,一方面是利用了其身为学校保安,方便与被害人接触,能轻易骗取被害人信任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是利用了年幼被害人不谙世事的特点。小雨此前已遭受两次猥亵,却意识不到已被犯罪侵害,仍轻信马某某编造的理由,引狼入室,再次被性侵。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帮助孩子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