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姐妹为父追凶25年后续:共同犯罪“证据不足”,检方对一涉案人员不起诉
5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湖南姐妹为父追凶25年”当事人张玲丽处获悉,近日,湖南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涉案人员张某卓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卓不起诉
据红星新闻2019年12月6日报道,1994年7月2日,湖南慈利县洞溪乡洞溪村五湾组村民张国恒,因为稻田灌溉之事与同村村民张某卓发生冲突。冲突中,张国恒被张某卓的儿子张某标用杀猪刀刺伤致死;后张某标外逃,从此销声匿迹。
当时,张国恒的大女儿张阿丽11岁,小女儿张玲丽9岁。张国恒的妻子邹茂英带着小女儿踏上追凶之路。两年后,邹茂英车祸去世,两姐妹接替母亲,为父追凶,寻遍了全国十几座城市。
2019年9月29日,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标在广东落网;同时,张某标的姐姐张某春因涉嫌包庇、窝藏罪被刑拘,此前被收容审查的张某标父亲张某卓,因新证据出现亦被刑拘。后三人均被检方批捕。
↑小时候的张阿丽与张玲丽。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慈利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内容显示,2019年12月13日,慈利县公安局以张某卓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检方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检方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慈利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1994年7月2日上午,张某卓与张国恒因争水灌溉农田发生争吵,张某卓回家吃早饭后从家中拿着一把杀猪刀,不顾妻子与妹妹的劝阻,前往田边,并放狠话:“今天哪个不让我赶水,我就要逮哪个。”
张某卓发现张国恒将水赶到他自己的田里后,用杀猪刀朝张国恒碰,张国恒边后退边用锄头横扫阻挡张某卓的刀;期间,张国恒用锄头将劝架的张某卓妻子头部打伤,张某卓用杀猪刀将张国恒右手上臂砍伤(经鉴定为重伤)。
张国恒受伤后逃离,碰到张某卓的儿子张某标,张某标拿出杀猪刀追赶张国恒,两人倒地扭打时,张某标用杀猪刀朝张国恒身上乱捅乱刺,导致张国恒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某卓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与张某标系共同犯罪。
2020年5月20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慈利县公安局认定张某卓用杀猪刀将张国恒右手上臂砍成重伤,且张某卓与张某标系共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张某卓不起诉。
5月29日,张国恒的小女儿张玲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检方作出对张某卓的不起诉决定后,家属表示不服,将向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并提交了新的证据,“张某卓、张某标父子俩都对我父亲实施了伤害行为,应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王春王剑强
责任编辑:宣远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