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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四川4500余名未成年人涉罪 法院通报一大原因

原标题:2017年以来四川4500余名未成年人涉罪法院通报一大原因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5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少年审判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根据通报,自2017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达3100余件4500余人。通报指出,家庭监护职责缺失和家庭教育缺位等原因是未成年人涉案的其中一大原因。全省法院已开展千余次“亲职教育”,对涉诉未成年人家长进行教育,督促家长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未成年人犯罪

轻刑率约为9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通报,2017年以来,四川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犯罪案件3100余件4500余人。其中,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300余人,单处附加刑30余人,判处缓刑1800余人,轻刑率约为94%。

在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上,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600余件700余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0余人。

另外,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28000余件。

目前,全省已形成一支由210余名员额法官、460余名司法辅助人员和3000余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少年审判队伍。

对易接触未成年人群体

设置“从业禁止”制度

刘楠介绍,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案件审判方面,法院加强了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公、检、法、司形成“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共识,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合适成年人”制度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

同时,为助力家庭修复,促进情感治愈,推进心理疏导,全省25个法院与30个专业机构进行合作,设立47个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咨询室。

值得一提的是,在成都两级法院建立数据库,收录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性侵类犯罪信息,并向教育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放查询权限,推动落实教职员工、医务人员、出租车司机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群体前科报告和从业禁止制度。

督促家长履责

开展“亲职教育”

刘楠介绍,针对涉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犯罪以及儿童安全事故高发等问题,家庭监护职责缺失和家庭教育缺位等是其中一大原因。对此,全省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对涉诉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亲职教育,以督促家长更好履行监护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亲职教育1087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玥表示,研究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具有一定关联。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强制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限的亲职教育,将有助于预防未成年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促使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弥补监护干预措施的不足。

王玥说,目前亲职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诉前或审前观摩教育、庭后家事回访、专家授课、亲子互动个体辅导、团体培训等。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另一方面,切断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诱因,修复家庭关系,防止未成年人再次实行违法犯罪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杜玉全

责任编辑:宣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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