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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不能让以“丑”爆红的套路屡屡得逞

原标题:不能让以“丑”爆红的套路屡屡得逞

鲍南

美女开着豪车,停在大马路中间横压着双实线……近日,某“网红”发布的一批“豪横”视频关注度颇高。这样公然违反交规的行为也引起警方注意,对其开出了罚单。然而罚款加扣分并没有让这位“网红”清醒,相反还“笑嘻嘻”对着警察大谈直播带货和发展下线的发家史。

有哗众取宠之心,无敬畏法律之意,这位“网红”令人嗤之以鼻。而眼下,伴随直播、短视频的兴起,越来越多人走上“网红”之路,不择手段拼流量的同时,越界行为也与日俱增。就拿交通领域来说,不乏有百万粉丝的主播,发布内容涉嫌改装、无证驾驶、飙车竞速等违法活动,有的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交通安全关乎公共利益,对这种炫丑式的“自我举报”,相关部门必须狠打狠刹。

审慎思之,这种现象的出现远非一句“法律意识淡薄”就能解释。心理学中有“尖叫效应”的概念,指在满是人群的街道中,如果有人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叫,往往能快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近年来,网红经济蓬勃发展,“审丑大戏”愈演愈烈,后来者想博出位,往往会选择更夸张的言行,甚至不惜打法律擦边球或干脆当众玩火。与爆红获得的收益相比,那些轻微违法所获得的处罚难以形成痛感,甚至处罚本身有时都被捆绑成了炒作的一部分,示范效应极其恶劣。

对如此扭曲的“网红”模式不能再听之任之。我国虽然在两年前就建立了网络主播黑名单制度,但多少还是存在重后期惩戒、轻前期管理的问题。被封杀的主播往往是在引发巨大争议后才被逐出行业,而在守法与上黑名单之间也存在灰色地带。一名“网红”,粉丝量动辄几十万上百万,我们对其的行为要求不能仅是“不违法”或者“不严重违法”这么低。从相关部门到视频平台,还是要拿出更详实的标准和方案来,让那些投机者彻底打消出臭名的念头。网络世界虽然虚拟,治理举措不能虚无,该出手时必须出手。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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