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买房面积引纠纷 法官调解生和气

原标题:买房面积引纠纷法官调解生和气

近日,璧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所购门面面积存在争议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双方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门面通道引纠纷,楼上楼下起争执

经查明,2011年属重庆农商行璧山支行原来凤鹿鸣场镇的门面(建筑面积125.6㎡)一间,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渝西分所璧山支所进行拍卖。邓某竞买该房屋后,发现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还包括约30㎡的供楼上住户的通道,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92㎡。而重庆农商行璧山支行在售卖该房屋前,与楼上住户签订协议,保证楼上住户永久通行该通道。邓某称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欲将通道面积收回使用,遭到楼上住户强烈反对。而农商行认为在拍卖该房公告中已告知房屋瑕疵。邓某曾多次找到农商行解决未果。遂起诉要求重庆农商行璧山支行赔偿租金损失、恢复使用权等。

多部门协商未化解,信访投诉无结果

该案件在起诉前,邓某曾向区国土房管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等多个部门投诉,并通过信访途径反映该房屋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等部门也多次组织重庆市农商行璧山支行与邓某进行调解,但双方之间的纠纷一直未能得到化解。

法官耐心促调解,邻里便利生和气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及时安排开庭审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全面掌握当事人诉求,了解争议焦点,进而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案。考虑到本案涉及历史遗留及邻里通行问题,为案结事了,调解更能促进邻里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人耐心释法析理,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被告重庆农商行璧山支行也自动履行了义务。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感谢,10余年的争执终尘埃落定。

相关阅读:
“为什么他负主要责任还要起诉我赔偿?” 企业未经允许在微信公众号使用他人作品 企业道歉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