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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配送员偷盗配送站电动车被判六个月

原标题:外卖配送员偷盗配送站电动车被判六个月

一即将离职的外卖配送员,因老板说要扣其工资而偷盗配送站电动车以抵工资,最后被判处刑罚。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1月16日2时许,周某来到自己工作的配送站: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某蜂鸟配送站,见一辆配送电动车停在门口(该车实为配送站宗某租用的配送用电动车),车钥匙未拔,周某想着自己即将离职,老板要扣他工资,遂将该车盗走以抵工资。后经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赃物价值人民币3701元。

2020年1月16日11时许,公安人员在红谷滩新区某公寓将被告人周某抓获,追缴被盗赃物并发还被害人;周某归案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周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被盗赃物已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可从宽处罚。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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