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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预计6月底前实施 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

原标题:海南预计6月底前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赵莎)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预计6月底前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

据介绍,新规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明确接受异地处理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协助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该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我省预计6月底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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