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管性侵养女事件”再调查
来源:南风窗
近日,南风窗、澎湃新闻、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原杰瑞副总裁鲍毓明涉入性侵案,对方是他的“未成年养女”李星星。报道引起了各界重视。
烟台警方迅速回应。4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
“性侵养女案”的全貌正在显现。
在第一篇报道发出之前,南风窗记者尝试联系鲍毓明,听取他的回应,但他获悉记者身份后迅速挂断了电话。4月11日,在司法程序跟进的同时,鲍毓明接受了几家媒体采访,并对外“喊冤”。
昨日南风窗记者赶赴烟台,通过中间人牵线,鲍毓明也回应了南风窗记者提问,称将“适当做些维权工作”。
事件各方的动作“加速”,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星星的代理律师吕孝权表示,他们计划两天内赶赴南京,与李星星母女敲定事项,以维护李星星的合法权益。
李星星也回复南风窗记者说,接下来的几天,她将配合烟台警方做笔录,要把精力用来关注案件进展。
尘埃还未落定。截至目前,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对事件的细节有不同描述。总体上看,这是个超乎想象的事件,不仅在于事情的复杂性,还在于那常人无法理解、也很难获得谅解的特殊关系。
美籍高管求“收养孩子”
2015年,李星星14岁。那一年,鲍毓明43岁。
她告诉记者,在2015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她被鲍毓明强奸了。那是在鲍毓明天津的家里,他一把控制住她,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她在疼痛中一夜没睡。
此后,鲍毓明把她带回北京,整天把她关在家中。此后4年相处之中,有大概3年时间鲍毓明对她实施了控制、性侵。
鲍毓明出生于1972年,和李星星的年龄差了29岁,两人本来是天南地北的陌生人。据李星星说,他是以“养父”身份出现的。
2015年4月,李星星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鲍毓明。李星星母亲回忆,那时,鲍毓明说自己想要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想和李星星母女“组成家庭”。
新京报报道截图
李星星回忆,在2015年11月,她被鲍毓明带到北京上学,两人以“养父”“养女”的身份相处,直到元旦前夜发生了性侵。
从此,在这段离奇的关系中,李星星与鲍毓明相处的时间大概有3年。
李星星控诉称,她在这段时间,受到了控制和长期性侵。在她成年以前的这3年里,她生活的重心全在鲍毓明,带给她的却是身心的摧残。
4月11日晚,鲍毓明回应了南风窗记者,他并不否认与李星星的这段“亲密关系”,但拒绝承认是“养父”“养女”关系。
关于李星星未成年时,他们是否有过性行为?鲍毓明表示,这属于“个人隐私”,不方便多说。
但他提供了另一个故事版本。关于双方最初的认识,鲍毓明表示,根本没有中间人介绍,他也不认识李星星母亲。
回到2015年,鲍毓明说,他当时想收养一个小孩,就在一个帖子中留了QQ号,李星星母亲在网上看到留言,加QQ找到了他。
“那是2015年9月的事,我们才第一次有了交流”,鲍毓明说。
事实上,事情的起因还要更早。根据QQ号码,南风窗记者搜索到2条鲍毓明发布的[诚心收养孩子]的帖子,发布时间是2015年2月8日凌晨,其中写道:“高知家庭高学历海归,大型跨国公司高管,收入丰厚稳定,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现诚心收养,谢谢!”在回帖中,他留下了他的QQ号。
“高知家庭高学历海归”是真的,财新的报道披露,鲍毓明是天津人,1972年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天津大学硕士毕业后,他赴美留学,在美国纽约与加州工作近10年,取得了美国国籍和中美两国律师执业资格。
关于2015年年末那一次发生关系,鲍毓明没有否认。但他表示,李星星在2015年没来过北京,她是2016年元旦过后才来的。时间对不上。
而按照李星星的说法,她初次遭遇“强奸”后,不久后拿回手机,报了警。鲍毓明一度“消失”,她以为是警察带走了他。但是,鲍毓明再次回到了家。
对此,鲍毓明表示,李星星第一次报警,大概是在2016年6月份,是夏天。
鲍毓明在2016年4月到了杰瑞集团工作。他解释说,换到这家山东烟台的民营企业,他的空闲时间就没以前多了。但是,李星星还像从前一样,特别喜欢找他聊天,一聊就是一个小时。他疲于应对,对李星星说“你要理解工作的人”。他不能再长时间地聊天,有时打个招呼就睡觉了。
“她就觉得对她冷淡了,跟我吵架。后来我一生气不理她,她以为我怎么着了,结果她就报警”,鲍毓明说。
他还提到,“在这之前,(2016年的)2、3、4、5月份,我们天天聊得好极了”。
鲍毓明还强调说,他们主要是在QQ上聊天,而见面的次数和时间很少,“可能几个月见一次面,短了两三天,长了三四天、四五天,然后就分开。最长的一次,两人待在一起一个月”。
他以此表示,李星星一直是自由的。
李星星的记忆却完全相反,她说,在北京报警过后,鲍毓明对她严格监控。
她的学业被停下,母亲打来电话,她也要在鲍毓明的注视下接听。李星星描述,之后她在烟台的生活,她完全丧失隐私。鲍毓明给她看儿童色情片,对待她时喜怒无常。
鲍毓明不满李星星的描述,“按她说的,又虐待又监禁,把我表述成了恶魔”。他表示,他有足够的证据“戳穿谎言”。
据鲍毓明说,他在烟台家里装了监控,生活状态一清二楚。这个被李星星理解为监禁工具的设备,在鲍毓明看来,反而是有利的证据之一。
“要不有聊天记录,要不有电话录音,要不有视频监控”,他说,他可以证明,两人的生活是美好的。他表示,自己已将证据交给了警方。
不同寻常的“关系”
鲍毓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了解他的人都觉得,他的人品非常好,(这件事)是他被坑了。
至此,双方都承认了“亲密关系”。在李星星未满18岁时,鲍毓明与她多次发生性行为。鲍毓明虽以“隐私”为名,但始终没能否认,在言辞之中其实也得到确认。不过,对过程的描述上,双方存在较大区别。
最大的区别在于,两人相处的时间与次数。按照李星星此前的描述,她在2016年被鲍毓明带到烟台,被控制并多次受到性侵,她被这段关系困了3年。
鲍毓明直言,他在烟台的房子是2017年夏天买的,此前他一直在公司吃住,“(李星星)2016年没来过烟台,第一次来是2017年的七八月份。没有房子,她来了住哪儿?”但是,他尚未提供购房时间的证明。
他也否认监禁了李星星。
“我白天要上班,她手里有钥匙、房卡,她自己一高兴,自己下楼去海边玩,去图书馆看书,我还去接她。这都是有交流证据的”,鲍毓明说。
鲍毓明在烟台的公寓
对2016-2018年的诸多细节,双方各执一词,而随着关系的变化,到了2019年,李星星多次以“强奸案”报警。
在此期间,她经历了立案、撤案、再立案,多次因崩溃尝试自杀。
也是在2019年,李星星开始对外求助。北京、南京、烟台、深圳的众多机构与人员,曾先后救助过她,但案件的推进依然曲折。
南风窗记者采访了数名前后参与救助的人员,他们以第三方的视角,补充了这一复杂案件的相关细节。
“构成强奸案的证据不足”,这可能是案件推进艰难的最重要原因。2019年2月左右,周桃律师援助过李星星,跟进了半年左右。据周桃讲述,李星星在南京报了多次警,南京警方为她付出了很多。
李星星及其母亲曾表示,身份证上的出生时期,不是李星星的真实生日。“性侵发生时,如果如同她们母女所述的,李星星未满14岁,情节认定就容易多了”,周桃说,南京警方专门去了李星星老家,找到村子里的接生婆,但接生婆否认了李星星的生日晚于记录。
周桃称,南京警方还对李星星做了骨龄鉴定,但结论依然不支持母女的说法。
“强奸案”难以认定,正对应了烟台芝罘警方的说法。
据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4月9日的通报,李星星2019年4月8日在当地报案,称她三年来被“养父”多次性侵。公安局在4月9日立案,然而经过侦查,认为鲍毓明不构成犯罪,在4月26日撤销了案件。5个月后的10月9日,芝罘区公安局再次立案。
撤案期间,李星星尝试自杀,李莹律师证实了此事。
据李莹讲述,那是2019年6月,李星星在烟台跳海,“我们特别担心,赶紧联系到她母亲,她母亲也赶紧找她。结果还好,有人把她救回来了,我们也找到了她”。在此期间,李莹帮她联系医院和心理医生,劝她接受治疗。
“那时李星星多次报警、多次自杀,她有严重的抑郁焦虑,是很明显的PTSD的反应”,李莹说。在撤案期间,她用了很多精力帮助李星星。
鲍毓明也对李星星的自杀做了回应,但他认为,李星星经常“假自杀”,以“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对媒体回忆说,2019年4月份,李星星给他发了张网络图片,是一张割腕自杀的照片。他急忙冲进屋子,但李星星什么事也没有。他还表示,“假自杀”事件发生过好几次。
但是,李莹表示,她看到了女孩的病况、女孩的痛苦。她相信李星星的说法,于是决定帮助她。
过程并不顺利。除了“证据不足”,女孩一方的配合度也有问题。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李莹没有就此案透露详细情形。
据南风窗记者掌握的一份录音显示,曾经帮助过李星星的一名人士透露,在2019年住院期间,也就是芝罘警方撤案之后,李星星仍然瞒着母亲、瞒着帮助她的人,从南京买票到烟台,去找鲍毓明。
李莹也有类似疑惑,在她帮忙期间,李星星还没成年,但李星星的母亲存在感很弱,导致了诸多不便。李莹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她不反对让母亲参与进来,也没有阻止我们和她母亲联系。她的状态给人感觉是:母亲也决定不了什么,她可以自己决定。”
新京报报道截图
鲍毓明也表示,2019年4月,李星星在烟台报案后,他们两人还同吃同住了两个月,私下里仍然很亲密。
受制于证据和女孩配合的问题,周桃律师表示,她后来就退出了救援工作。但这不影响她认为女孩是一个受害者。
女孩的确有性格上的特别之处,过去几位曾给过她援助的人都向记者表示出这一观点。
李莹律师在南风窗专访中分析,这种性格问题以及她与鲍毓明关系的反复以及依赖,理论上可能来自对方的控制与洗脑,以及心理上合理化现实的需要,这在过往她代理的性侵案件中多有出现,受害者的许多行为,本人也无法解释,直到事后走出困局和创伤后才能认清。
这一点,4月12日有媒体报道,同时也指出其中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受害者依赖施害者的痕迹。
关注受害女孩的处境
对于女孩的行为复杂性,李莹其实早有心理准备。
她办理过数起未成年性侵案,受害人呈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她被性侵了以后,她就得让自己去爱上对方。因为只有爱上对方,她才能够为自己这个行为找到合理性。”
回到“性侵养女案”本身,鲍毓明与李星星是否发生性行为,获得证据并不困难。但是,对两人关系的认定,影响到鲍毓明是否“强迫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也影响到这是不是一场借助优势地位、父女关系掩护而实施的乱伦侵犯。在这里,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大的回转空间。
多名法律人士对南风窗记者分析,两人相处了几年时间,鲍毓明可能收集了相当多的证据,来表明女孩并不是被胁迫的。又或者,他主张两人是在谈恋爱。如果成立,他或许就能避开法律风险。
短片《性侵受害者讲述权力下的顺从》截图
4月11日中午,鲍毓明回应南风窗记者提问,他首次主张说,他与李星星确系恋爱关系。
从2015年发出“收养”帖子,到目前他所主张的“恋爱关系”,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
鲍毓明给出的解释是,他当初想收养小孩,2015年10月去南京见到李星星母女,李星星长得一米七高了,他觉得这么大了不好相处。但李星星对南风窗记者称,她的个子是在2018年才长起来的,2015年的时候自己体重大概只有70斤。
按鲍毓明的说法,尽管“大了不好相处”,但是,两人相处了下来,于是去办理收养手续。
至此,按照鲍毓明的解释,他确实是要收养李星星,初衷是确立养父女关系。
然而到了民政部门,因为鲍毓明是单身,他们不能办理收养手续。鲍毓明说:“李星星的妈妈就说,那就等李星星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李星星本人也说,愿意这样陪我一辈子”。
鲍毓明解释说,他想到自己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所以,两人开始了来往——尽管这种想法正常人确实很难理解。
他表示,在2017年10月,他带李星星见了父母,征得了父母的同意,“等她到了年龄就结婚”。——按鲍毓明说法,此时两人已经是“恋爱关系”。
鲍毓明姐姐表示鲍毓明和女孩非养父女关系,女孩及其妈妈都曾去过鲍毓明的老家见过父母
鲍毓明提到,2019年初,他按照李星星的要求,给她送了订婚钻戒。
“我也为了等她而一直单身,没想到最后等来的是这场灾祸。”鲍毓明说。
到现在,鲍毓明明确给出了故事的“恋爱版本”,但疑点很多。
需要注意的是,“恋爱版本”是鲍毓明的单方说法,而李星星的母亲对此否认。
她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她将李星星交出去“送养”,要求对方以亲生女儿对待。鲍毓明取得了李星星的好感,但一直拖着不办收养手续。
另外,“恋爱版本”无法解释,在2019年初,李星星才收到了订婚钻戒,她为什么会在3个月后自杀、接着报警?
4月11日深夜至今,鲍毓明再度“消失”,南风窗记者无法再次与他取得联系。
案件还在侦查中,具体细节还需进一步披露。据李星星表示,4月12日,烟台警方已到达南京,她将再次做笔录。
李莹仍然担心李星星的身心状态,尽管在她的援助过程中,也遭到了女孩的不配合,但她说:“我没有任何指责她的意思。性侵这件事,会给人带来终身的影响,有很多的当事人,她们的人生真的是毁掉了。”
李星星还不满18岁时,就被母亲“送养”出去,或许那是为了一个更好的未来。但在她的人生尚在开垦的年纪,遇见的却是鲍毓明。
4年过去,李星星变成一个极度戒备的女孩。“她为什么会长成这样?”李莹质问。
事件仍在发展中,最终事实尚未彻底明朗。南风窗记者将持续追踪此案。
(李星星、周桃是化名)
作者|南风窗高级记者向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