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请放心,我们再也不扯皮了!
近日,重庆三中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贸市场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主审法官、法官助理的耐心开导下,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兑现。
服装霉变引起纠纷
2019年,郑大姐与重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业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某商业公司将涪陵新区一处位于商厦负1楼的农贸市场内的3个相邻商铺出租给郑大姐经营服装,租期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年租金2万元,每年卫生、管理、服务费2万元。合同签订当日,郑大姐向某商业公司支付了租金2万元,某商业公司也将依约将3个商铺交付给了郑大姐。
郑大姐在经营服装过程中,部分服装发生霉变,遂起诉至涪陵区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由某商业公司返还租金2万元,赔偿装修损失及衣物霉变损失3万元。某商业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郑大姐继续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郑大姐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已实地查看商铺状况,已清楚商铺的地理位置、结构、通风情况等,但仍自愿选择租赁该商铺,因此本案不符合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遂判决涉案租赁合同继续履行,郑大姐向某商业公司支付卫生、管理、服务费2万元,保证金6千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同意调解临时变卦
郑大姐不服,向重庆三中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后,主审法官通过认真阅卷,对具体案情、证据材料、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梳理。经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郑大姐多次到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双方矛盾愈发激烈,采取调解方式结案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同时,考虑到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双方必然产生一定的经营损失,为了使双方平息纠纷,尽快投入正常经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法官助理张籍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调查询问、庭前会议等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在双方来到重庆三中院准备签订调解协议时,郑大姐又临时提出再给3个月的经营期限,否则决不同意调解,一定将官司打到底,某商业公司代理人也表示不愿再妥协,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耐心劝导握手言和
通过交流,双方嘴上虽各不相让,但已从起初的言语攻击慢慢转变为表达己方不易,这说明双方仍具有潜在的调解意愿。于是,张籍继续耐心地对双方进行劝导,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多理解对方的困难,疫情当前,大家都不容易。当晚7时许,郑大姐与某商业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郑大姐先返还两个商铺,剩余的一个商铺由郑大姐继续经营至今年5月底再予以返还,双方均不再要求对方承担付款及赔偿责任。这样一来,郑大姐不必再为其先前囤积的大量服装未售出而发愁了,某商业公司也可尽早收回商铺再行招租。
近日,为了使调解协议得到切实履行,重庆三中院法官助理张籍等一行前往涪陵新区农贸市场督促并协同双方兑现调解协议中的承诺。郑大姐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将两间商铺堆放的衣服全部挪至其暂时保留的另一间商铺,并对两间商铺内安装的货架拆卸后搬出。经各方共同努力,郑大姐与某商业公司顺利完成了现场交接。郑大姐与某商业公司代表最终握手言和,双方均向办案人员表示:法官请放心,我们再也不扯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