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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男子因工作安排与同事起争执后用茶壶砸人获刑

原标题:90男子因工作安排与同事起争执后用茶壶砸人获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9年7月28日14时许,被告人程某在其务工的南昌市西湖区永叔路某饭庄与厨师长肖某因工作安排发生争执,后程某随手拿起一把瓷茶壶砸到肖某的左后脑等部。随后二人扭打在一起,后被同事拉开。经司法鉴定,肖某因外伤致头部、面部多处皮肤裂创及左面部神经损伤,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3a款之规定,肖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另查明:被告人程某曾于2017年8月16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程某作案前有劣迹,酌定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案发后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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