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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详解“注射器胁持护士”案:被告人胁持护士要求见医院专家

原标题:检察官详解“注射器胁持护士”案:被告人胁持护士要求见医院专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董柳通讯员王一平孙阳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昨日(4月2日)宣判了广州办理的首宗疫情期间涉医犯罪案——李某某寻衅滋事案。今年1月26日,李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无法满足,在广州某医院住院部,使用带针头的注射器挟持1名护士20分钟,严重干扰医疗秩序,被法院判刑一年。今天,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记者剖析了该案办理情况。

据介绍,4月2日,广州市首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严格意义上的疫情期间涉医案件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综合该案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检察官向法庭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李某某(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越秀区法院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并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且不上诉。

检察官介绍,在该案中,2020年1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部某病区护士站内,使用带有针头的针筒胁持一名正在工作的护士,要求会见医院的专家,后公安人员到场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中,检察官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其中详细讯问了被告人挟持护士的经过及细节,出示了相关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宣读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当庭播放相关视听资料。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就案件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且当场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该案系发生在疫情期间广州市首宗涉医案件,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此,检察官提醒:

1。理性表达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诉求主张意愿的权利,但是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挑战公序良俗、破坏社会秩序的方式表达诉求,即使理由再充足,国家法律不会允许,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

2。尊医重卫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配。一个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尊重程度,反映这个社会文明的进步程度。检察机关希望全社会能够形成尊医重卫的社会风气,让涉医犯罪的悲剧不再发生。

3。严厉打击是司法机关应对涉医犯罪的必然态度。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无论是否在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均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从严打击涉医暴力犯罪。

检察官表示,越秀区作为广州医疗服务中心,拥有众多家医疗机构和庞大的医务人员群体,关系华南地区民生健康及全市健康产业战略发展,检察机关将全力保障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风气提供检察保障和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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