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劳动仲裁获赔5262元女子拿到钱一看:一元纸币装了两编织袋
3月9日,吴女士的劳动仲裁申请有了结果:她之前所供职的公司需向她支付各类赔偿金共计5262元。
3月31日下午3点,她收到了公司的赔偿金,“装了满满两编织袋”,但打开一看,全是1元面值,且被捏成了团。“这不明摆着是要恶心我吗!”
当天,吴女士足足清点了4个小时,直到晚上7点才将这些钱整理完毕。但这两编织袋纸币却“总共只有2000多元”。而此时,对方公司人员却已经拿着收条离开了。目前,吴女士计划走司法程序,追回自己另一半应得的赔偿。而公司相关人员表示,钱是给够了的。
↑两编织袋一元纸币
女子申请劳动仲裁获赔5262元
吴女士今年29岁,此前一直尝试自己创业,不过结果并不理想。去年9月,休整一段时间后,她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进入了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市场销售工作。
“我是2019年9月12日入职的,月工资2800元,这是一家新公司,做人力资源的,主要推荐航空领域的岗位。”吴女士介绍,入职当时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公司没有及时与其签订合同,社保更是一直没有购买。“只在一个多月后,11月1号签了一个合同,但上面写的入职时间不是9月12号,合同最后又被收回去了。”
后来,吴女士觉得公司的工作并不是自己喜欢的。11月25日,她向公司提出了辞职。
“因为我们的工资是次月5号左右发放,我就想等到时候工资拿了就再找其他工作。但后面一直没有给我发,加上没签合同没买社保,最后我就提起了劳动仲裁。”吴女士介绍。
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3月9日对吴女士的仲裁申请出具了裁定书。其中查明的事实为:吴女士于2019年9月12日入职,月工资为2800元,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此后,吴女士于2019年11月25日通过电子邮箱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离职理由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购买社会保险。
另查明,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与吴女士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吴女士未能领取到2019年11月1日至24日的工资。
↑吴女士仲裁获支持,公司支付5262元
最终,根据裁定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委裁定,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需向吴女士支付入职满月次日起到11月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802元,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1400元,以及所拖欠的2019年11月1日至24日工资2060元,共计5262元。
公司支付两袋1元纸币女子称清点4小时
3月17日,吴女士拿到了这份纸质版的裁决书。她与公司双方达成约定,于3月31日下午3点在仲裁委办公室进行交接。“我带着收据过去,他们带着钱和我的离职证明。”
吴女士介绍,之所以要选择在仲裁委交接,主要是考虑到现场会有监控,也会有工作人员在场。
当日双方如约到场。按照吴女士所述,到场后,公司负责人手上拿着用A4纸包裹的一叠钱,并向其出示了离职证明,接着便反复询问其是否将收据带来,“然后喊我把收据给他,我说你应该把钱给我,我才能给你收据,他说钱就在这里。”
↑公司给吴女士的一叠纸币
吴女士介绍,公司人员先将包裹着的一叠钱给了她,她见数目不对,于是提出异议。这时,公司人员又让人再去拿钱,“过来后,我就看到他们提了两个编织袋,一打开全是一块的,还全部捏成了一坨一坨的。”
在仲裁委办公室,吴女士一张张将钱展开、计数,直到现场工作人员下班,才数完了一袋。之后她又下到一楼大厅的一角继续整理钱,一直到晚上7点,才计数完毕。“最后数完,总共只有2300多元。”但此时,对方公司人员已经拿着收条离开了。
↑吴女士清点别捏成团的纸币
期间,见公司人员离开,吴女士下午5时许成曾向对方发去短信“您们得来看着点钱数呀,一会儿数额不对找谁呀”。但对方未回复。此后晚7时许,计数完毕后,吴女士再次向对方发信息“钱点完了,一半都不够,您剩下的怎么补呀”。对方仍然没有回复。
“之后我就在现场报了警,整个过程也都在大厅,没有出过大门,监控也是拍着的,以免他们说我把钱私藏了反说不够。”吴女士称,但对方仍旧没有向其回复任何消息。
↑吴女士向公司负责人发短信称钱不够数
公司称“给这个钱不合理但不违法”
对于吴女士所述,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先生。
钟先生介绍,吴女士以公司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来申请劳动仲裁,但事实上,仲裁庭已经核实公司是签了合同的,只是签晚了几天,仲裁庭就按照晚签了十几天来算双倍工资,“所以她提起的这个仲裁理由是虚假诉讼,但仲裁庭不管虚假诉讼,我的律师已经在帮忙进行诉讼程序了。”
钟先生称,11月1日签订合同时,由于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将入职时间写成了签订合同当天的时间,“后来我发现了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应当签入职当天时间,我也是出于好心在处理这件事,这个情况也不是她一个人,而是所有人都签错了。我把所有合同都退回去了,要求把日期改为入职当天。”
“作为一个创业者来说,我觉得我还是很人性化的,在为他们着想。结果所有人都改了之后交了回来,唯独她没有交。最后就给我们发来了邮件,以公司没有签合同为由申请离职,还不办相应手续,从那一天起,也没有来公司。”钟先生介绍,“另外之所以晚签合同也是因为她提供不了学历证明,就不得不延迟,这也有她个人的原因。”
而对于给吴女士支付一元纸币的问题,钟先生表示:“现在给她这个钱是有点不合理,但是并不违法。”其同时表示,钱是给够了,是吴女士个人存在很大品质问题,“现在钱货两清了,还告诉我钱不够?”
对于钟先生的回应,吴女士表示:“他说的所有问题我都有证据的,是对我的诽谤。”其表示,接下来将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自己另一半未收到的赔偿款。
律师:有证据可要求公司补足差异金额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张小军律师认为,如果公司确未按照仲裁决定足够欠款的话,一方面公司不仅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还应当诚信支付钱款,并获取吴女士的收据;另一方面,双方在交付过程中,也应当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吴女士在没有清点核对清楚的情况下,向该公司出具收据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未尽到足够注意义务的过错。
而具体从吴女士的角度来看,要想证明该公司没有按照仲裁委的裁定履行支付义务,则须要提供必要的证据。若吴女士能提供足以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如监控、证人等,则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异的金额。
北京蓝鹏(成都)王英占律师认为,若仲裁裁决已生效,公司应当依法按照裁决结果足额支付吴女士,若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采取法律途径。而对于公司故意揉搓人民币的行为,可认定为故意毁损人民币,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而至于整币零币都是国家的法定币种,本身无可厚非。
红星新闻记者杜玉全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