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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年底前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臧会彬通讯员尹建军)近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分工协作,到2020年底,全面完善现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成果。2021年底,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方案》提出,统一组织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权籍测绘和登记发证,避免重复调查、重复测绘;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权籍调查方法和技术路径;对于现存的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到2020年底,全面完善现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成果,包括坐标转换、纠正及按不动产数据建库标准,完成数据建库,初步实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汇交。2021年底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实现国家、省和市县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分析海南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房存在的历史问题,制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充分利用海南省最新拍摄的0.05米倾斜摄影成果和原已开展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等,审慎科学地选择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调查方法;依法依规办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

《方案》提出,加强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将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资料数字化处理,规范建设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建立健全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日常更新管理机制,2020年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汇交,2021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市县、省、国家三级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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