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讯(记者张熙宇)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关于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函》《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市发改委拟于4月30日前完成海口市2020年第一批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
据介绍,海口市2020年第一批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对象为海口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市发改委将牵头市场监管、资规、住建、电力、省级平台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组织由联合验收小组负责,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验收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30日,验收流程为: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上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于3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至省级平台。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上下载并编制《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于4月24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至省级平台。验收报告经联合验收小组审核合格后,将于4月30日前在市发改委官网、省级平台官网发布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合格名单。
此外,市发改委强调,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