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3月1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配合做好实名制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通告(第15号)”。通告称,2020年2月9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实行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市民到药店购买这两类药物时,要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眼下是防疫的关键时期,实名登记购药是进一步减少隐患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所在,那么,现在到我市药店对于退热止咳类药品购买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走访:药店要求实名登记、验证电话

3月2日,记者走访了位于东城东泰友谊市场附近的三家药店,发现几家药店都在门口设置了检查登记台,且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市民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后才能入内。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有退热药吗?”2日上午9点左右,在德爱堂药店,当记者询问店员时,店员表示,必须要拿身份证才能购买。“不是本人能买吗?”记者继续询问,对方表示,如果是帮人购买,还必须要拿患病人的身份证,只有购药人的身份证是不可以的。同时,要描述病人的症状,进行相关登记,只要是购买能退热症状的药,都在需登记的行列。随后,记者来到了同一排的东莞国药景湖分店,该店原本有两个出入口,现在只保留了一个出入口供购药人进出。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记者表示要购买退烧止咳药时,工作人员称你没有发烧,是不是本人需购药,如果替别人购买,必须要出示患者本人的身份证,而且必须要原件。当记者表示很麻烦时,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的。我们还需要登记电话、地址、登记患者的症状,同时还要询问14天的行程记录,不配合登记就不能购买。”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而在附近的大参林药房,记者了解到,该店也需要登记并由店员核实后,才可以出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店员进一步解释,早在2月初就收到了公司通知,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时,要进行实名登记。

“比如,布洛芬缓释胶囊、必理通、儿童退热贴等,都是大家常见购买的退热药品,我们现在只要涉及到购买此类,都要求一定要身份证登记。同时要登记电话,并当场拨打电话,当场核实是否属实。此外,还要要询问对方14天内是否去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区。如果有,我们就要将信息及时上报。如果检查购药人出现发热,我们要告知他们最近的发热门诊,要他们去医院及时就诊。”店员还介绍,近期到店购买此类药品的人不算多,购买基本上也都是买回备用的。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要求:药企再发通知要求严“把关”

“在收到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3月1日下发的‘东莞市关于配合做好实名制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通告(第15号)’之后,我们已经连夜给其所下属的药店发出通知,要求各分公司门店将该通告打印张贴在店门口显眼位置,并重新明确店员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东莞国药副总经理尹剑锋介绍。据悉,其针对通告推出了具体的四点要求:

一、实行单门出入。即日起所有门店只保留一扇门出入,在入口处设置桌子,并有需配戴口罩和测量体温的提示牌,直至疫情结束。

二、执行必检制度。药店安排专人对所有入店人员(包括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体温超过37.3℃的要婉言拒绝入店,登记好信息向上汇报。

三、保证信息无误。对购买发热咳嗽药的顾客必须核实身份证原件,可先将其原件拍摄下来再登记,另必须现场拨号验证电话号码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由店员按照市场监督局要求亲自(避免顾客执笔传染)做好信息登记方可销售,并于当日在省智慧食药监平台详细录入信息,确保每单必录。

四、及时汇报情况。遇到以下“四类人”需立即汇报:(1)发热人员;(2)14天内来粤的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3)14天内曾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4)与前两类有接触史的人员。报送方式详见《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指引》。

尹剑锋介绍,东莞国药会坚决执行指挥部要求,目前也通过其各种渠道对该通告进行了推送宣传,比如企业发布通告,同时发动员工在会员、顾客群以及朋友圈进行推送宣传。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广大市民朋友:

自2020年2月9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实行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目前,这项规定依然继续执行。若您到药店购买这两类药物,请按以下指引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一、药店工作人员将登记您的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当场查验您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请理解并认真配合。

二、药店工作人员将询问您是否有下述四种情况:

A、有发热症状;

B、14天内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莞;

C、14天内曾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

D、与B类、C类情况人员有过接触史。

对以上问题,请如实回答,不要隐瞒。

三、如果您有上述四种情况,政府工作人员会通过上门或电话等方式,向您了解流行病学史及其他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请配合并如实回答。

四、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建议您迅速去医院就诊,请戴好口罩后,立即去最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就诊。

五、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建议您居家观察,请您务必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执行,不得私自外出。社区将会为您提供代购送菜、收倒垃圾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若有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与社区联系。

六、配合防疫工作是您的法定责任。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在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在药店购买治疗发烧、干咳等药物,却不按要求如实报告,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东莞人,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相关阅读:
不想上班编造虚假疫情信息还群发 这个快递员获刑6个月 甭管主流怎么看,反正我就这样活!7亿下沉人群的喧嚣新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