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同样不忘自身“司法为民”的工作使命。在各地政府陆续颁布复工政令的背景下,考虑到春节回家过年的人民群众也将陆续返工,为了便民、利民,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武宁县人民法院正逐步恢复各项审判执行工作。2020年2月18日,武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张某诉被告鄢某离婚纠纷案件。
作为特殊时期开庭审理的案件,承办法官严格将疫情防控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开庭审理前,通过电话调查了解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情况,包括近期有无去过疫情严重的地区,有无与该地区的人员有无密切接触,有无感冒症状等,也顺便告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开庭当天要佩戴好口罩,确非必要不要有旁听人员等。在选择审判庭时,承办法官也尽量选择空间较大,透气更好的庭室。开庭当天,在法院门口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体温检测及观察有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在确保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体无异常的情况下进行了当天的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将审判庭门窗均打开保持空气畅通状态,确保万无一失。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在保证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尽量加快庭审节奏,避免共处一室的时间过长。最终,庭审在当事人及代理人的配合下得以顺利完成。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法院能够考虑其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确保案件如期开庭审理表示赞许。在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后,承办法官也在审判庭外最终促成了案件的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