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东莞多镇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
对提供疫情线索的市民
经查实后给予奖励
最高一次性奖励500元
大朗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举报对象
(一)凡近14日内从疫情重点关注地区返(抵)莞人员,未按要求主动到所在社区(村)登记并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二)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三)企业、酒店、旅馆、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未按规定对以上二类人员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履行监管责任的。
第二条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线索先于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发现,且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同一对象,不论涉及人数)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三条受理单位及方式
受理单位:大朗镇卫生健康局
举报电话:81069386
第四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对其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浪费公共行政资源,干扰正常工作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由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效,在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中堂
根据《中堂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用楼长制的工作指引》,为减轻村(社区)的负担,给予村(社区)排查出租屋经费;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行群防群治,对有效举报的群众予以奖励。
对于以下两种举报行为,中堂将予以奖励:
1.对于积极主动做好排查工作,先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发现须进行医学观察或送发热门诊诊治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按被举报人数计算,每举报1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2.发现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人擅自外出的,可向镇或向所属村(社区)举报,镇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按被举报户数计算,每举报1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中堂镇24小时受理举报电话:81335110、88119110。
石排
日前,石排出台了《石排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
举报对象分为三类:
一是凡2020年1月23日后从湖北返(抵)莞或期间曾有湖北旅行、学习、工作史的人员(未满14日),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其本人及亲属未按要求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二是企业、酒店、旅馆、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未按规定对1月23日后从湖北返(抵)莞的租客、员工(未满14日)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履行监管责任的;
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有侵占挪用疫情防控物资、从中牟利的,或在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未尽职尽责,有造成疫情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行为的。
【举报电话】
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部门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69-86651439,86658110,86659110。
道滘
日前,道滘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有奖举报通告,提供疫情防控有效线索,将一次性获得300奖励。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经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疫情防控有效线索的人员予以奖励。
如发现有从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抵达道滘镇,但仍未在该镇村登记备案或未如实说明活动轨迹,存在登记错漏等情况的,请立即拨打电话0769-81332170、13509828965(联系人:梁先生)。经查证属实的,每提供一条有效线索一次性给予300元的奖励;多人提供同一线索的,只奖励首位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