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2宗涉隐瞒疫情案其中一人三次就诊均隐瞒行程
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深圳市检察院5日消息,截至2020年2月5日,深圳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11宗和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其中,9宗为涉口罩案,新介入的2宗为涉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案。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深圳警方通报一64岁女子从湖北武昌坐火车来深探亲,该女子三次到医院就诊,均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在公共场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范某芳,女,64岁,1月21日其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来深探亲。其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在公共场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现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离收治。
据深圳警方此前通报,2020年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
今年1月21日,范某芳(女,64岁,湖北孝感人)与其丈夫邹某陆(男,67岁,湖北孝感人)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到深圳其女儿邹某(女,41岁,深圳人)处探亲。到深后,范某芳在家人的陪同下于1月22日下午、1月23日下午分别前往明月社康中心、福田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范某芳始终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
1月26日,范某芳在福田区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转移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后,范某芳仍继续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
此外,范某芳来深后,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停留过程中,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阮某,男,38岁,1月26日其从湖北潜江自驾返深。其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拒不遵守居家隔离和每日测量报告体温等要求,连续多日外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刻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走访人员。现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离收治。
2月4日,范某芳、阮某分别被深圳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深圳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市检察院安排专人对区检察院的提前介入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
当前是全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等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希望广大公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月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