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聂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樊某离婚,但当前疫情肆虐,组织庭审存在风险;聂某又急于解决此纠纷,两难之下,考虑到当事人的权益及安全,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经过团队反复讨论和谨慎斟酌后,最终决定借助科技手段,即利用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进行此次庭审,以妥善解决当事人的纠纷。
事情要从聂某与樊某的一起离婚纠纷说起,聂某向该院起诉要求与樊某离婚,因前期送达樊某不配合,该院最终采取公告送达,并定于2020年2月3日上午9:15进行开庭审理。由于疫情比较严重,本次庭审理应延期,但聂某年后将离昌去外地打工,且此次已是其第二次起诉离婚,考虑到原告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巧妙地借助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审理本案,组织两位当事人、两位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参与微信群聊,进行此次视频庭审。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十分配合,对法院采取此种新型庭审方式也一致认可,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