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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时省力,成效凸显!市第三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驶入“快车道”!

省时省力,成效凸显!市第三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驶入“快车道”!

▲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设立四个月以来调解纠纷1271宗市第三法院供图

自市第三人民法院构建“法院+保险行业协会+交警”一体化联调平台,设立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以来,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集中处理、加强调解、从速裁判。平台设立四个月,共调解纠纷1271宗,平均每天调解事故纠纷超10宗,将七成以上案件解决在了诉前,促使该类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化解,真正实现了当事人维权成本的降低,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今年8月,市第三人民法院在市两级法院中设立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室与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由保险行业协会指派3人驻点调解。

法院配备法官专职调解、保险行业协会派员驻点调解,加上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市第三人民法院形成了集“行政执法、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审判”四大功能为一体的道交联调平台,集中处理、先行调解、繁简分流。一方面将辖区所有该类案件统一在塘厦大院处理,且必经工作室诉前调解,做到早介入、早处理、早见效;另一方面将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相衔接,能调则调,不能调的及时立案,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流,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工作室快调速审、少数复杂疑难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在纠纷处理中,该院还推行了鉴定程序前置制度,即有异议诉前提、重新鉴定在诉前做、评定后在诉前调解,既有助于当事人提前预测诉讼风险,放弃不必要的诉讼请求,也有利于法院及时向当事人分析利弊,提高调解成功率,避免案件因诉讼中的司法鉴定问题导致久拖未决,从而大大缩短平均审理周期。

/成功案例/

纠纷快化解15天即获赔

去年年底,王女士不幸在工业园附近被刘某驾驶的车辆撞伤,经治疗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今年6月,她到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其事故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法院根据情况,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保险公司以伤残鉴定是王女士单方面委托为由提出异议,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准许进行了重新鉴定。

今年8月,市第三人民法院成立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该案便流转到工作室处理。10月,在重评鉴定意见出具后,工作室调解法官联合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事故责任、鉴定结果、赔偿标准一一予以了明晰,及时消除了双方疑虑、解决了争议,并推动保险公司快速制定理赔方案,最终顺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获赔22万余元。

“原以为至少得好几个月才有结果,没想到从重评意见出具到拿到调解协议书,不过15天,而且一分钱诉讼费也不用花。”王女士说。(记者向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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