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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弑母后藏尸冰箱 逃亡17年后被判无期徒刑

原标题:弑母后藏尸冰箱武汉一男子逃亡17年后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下午两、三点钟,我和妈妈张某发生争执,妈妈用手打我的脸,我就用右手用劲推她的脖子,她就仰面倒地。我没有管她,而是出门上网,一直到第二天上午九、十点钟回家。”2001年5月,时年23岁的秦宇(化名)因索要钱物不得与母亲发生争执,扭打过程中造成母亲张某倒地。次日秦宇回家时发现,母亲已经死亡,为掩盖罪行秦宇购买钢锯进行分尸,并将部分尸块藏于屋内冰箱里。

2018年,秦宇向深圳警方报警称丢失财物,期间被发现与武汉碎尸案在逃嫌疑人相似率高达97%,遂落网。日前,湖北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案,以秦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为索要钱财多次打骂父母

12月17日,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秦宇,化名谭振辉,男,1978年6月19日出生,中专文化,无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前后,被告人秦宇经常因向父母索要钱物不得而辱骂、殴打甚至持刀追砍亲属,引起其父母、同事及邻居的极大愤慨。

而据秦宇落网后供述,其自1997年起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平时的生活费均由父母亲提供。他表示:“我和父母不和,我经常找他们要钱,他们连我合理的生活费都不给我,遭到他们无理的拒绝后,我对他们的态度也逐渐变坏,有时候对他们进行打骂。”

秦宇姐姐介绍说:“我弟经常为点小事打我爸妈,而且下手很重。我妈说我弟弟经常打她,逼着向她要钱。”父亲则回忆说,秦宇打人已将其和前妻张某打怕了,为此他曾多次报警。因为害怕秦宇,父母亲还搬了一次家。

弑母后怕罪行败露潜逃

秦宇对父母的态度很快引发更大悲剧。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秦宇再次因为索要钱物不得而与母亲张某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扭打。过程中被告人秦宇大力将张某推倒,致使张某倒地后无任何反应,秦宇见状未进行任何救治或者求助,而是锁门外出游玩。次日返回发现张某死亡后,为掩盖犯罪行为,后购买钢锯肢解尸体。此后,秦宇将母亲头部尸块放置于上述房屋的冰箱内,其他尸块装箱运至父亲居住的某大学宿舍,拟伺机抛尸,后怕罪行败露匿名潜逃。

逃亡17年间两次获刑入狱

公安机关于2001年6月2日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而后将被告人秦宇列为网上追逃。

2018年7月13日,被告人秦宇在深圳向警方报案称丢失财物,民警询问其身份时,其未如实交代。公安机关经人像系统比对发现,该男子先后两次被其他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且每次均使用自报姓名处理;后又发现该男子面容与2001年武汉一杀人碎尸案在逃嫌疑人相似,相似率高达97%;其后秦宇才交代了自己真实身份及本案事实。

公安机关出具的材料证实,秦宇逃亡期间曾化名“谭振辉”,并于2005年8月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5月23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0年10月,他还曾因向父亲要钱不得而殴打父亲,被治安警告;2001年1月,又因殴打及持刀追赶父亲、砸破教学楼玻璃橱窗,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判决书显示,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告人秦宇案发期间的精神状态诊断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案发时无实质性损害因素影响,作案时辨认能力及行为控制能力完整,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其辩护律师介绍,该案审理阶段,其曾与秦宇有过会面。“他自始至终是不承认(弑母)这个事,司法鉴定显示其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但日常社交时感觉不是特别明显。”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宇因纠纷将其母推倒,明知其母已无任何反应,仍离去,未实施任何救助,放任其母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秦宇到案后尚能如实供述本案主要事实,系坦白。综上,12月10日,武汉中院判决被告人秦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孔令晗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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