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水法院第五人民法庭顺利化解一起因返还嫁妆引起的纠纷。
3月27日,张某向彭水法院递交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廖某返还陪嫁嫁妆。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及辖区便民诉讼联络员了解到张某、廖某共同生育了两子女,双方虽早已离婚,但廖某与张某的父母关系尚好。承办法官遂启动诉前调解,在调解室张某说到:“陪嫁的彩礼一样都不能少,弄坏的,也要赔”,此时廖某的情绪显得十分激动,表示无法接受张某提出的要求。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张某及其父母带至另一调解室,在张某父母的劝解下,和承办法官设身处地的从人情、法律上为张某的分析下,张某表示两子女都是由廖某在抚养,棉被多留给对方几床给孩子盖,对于损毁的嫁妆便不再要求廖某返还。随后,承办法官又听取了廖某的想法,并对其做思想安抚工作。当这对曾经的夫妻再同坐在调解室时,争吵的声音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双方互相体谅、理解后达成的一份民事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走出法庭时,廖某与张某的父母相拥而泣,那一刻在消除双方心中的误解后,更多的是亲情的不舍和难离。在此想说到,每一个法律人都希望天下的家庭幸福美满,每一次调解都在尽最大的努力消除误解,唤起曾经拥有过的真情。如破镜实难圆,何不保留那份曾经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