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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行冲卡闯红灯逃避检查获刑七个月

积极配合交警执行公务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的义务,大余男子李某却无视交警设卡检查,冲卡后闯红灯逃离。11月29日,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23日晚,大余县交通管理大队浮江中队在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中山北路中间路段依法设卡,对来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21时10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粤JFR958白色小轿车经过该路段时,执勤交警刘某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李某见状便驾车强行冲卡逃避检查,并闯红灯逃离。李某冲卡时将刘某的右拇指撞伤。同年8月28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赔偿了刘某的经济损失1.2万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致一名警察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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