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雷同的报批材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两家企业申请市节水技改示范项目财政补助的报批材料,竟然一模一样。”谈起这个问题线索,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所宝觉得其中很可能有文章,“一定要查清楚是否存在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事情源于一次专题调研。今年3月初,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就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查看相关资料时,调研组发现有两家已通过验收并获得市节水技改示范项目3万元财政补助的企业,除了企业名称、简介及申报年度外,其余内容特别是关键数据竟高度雷同。是偶然巧合还是另有隐情?市节水技改示范项目申报、审批及验收如何进行?这些疑问有待解答。
为此,第十六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查阅历年台账资料,一路实地查账。
通过对2014年至2017年所有获得市节水技改示范项目财政补助企业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台账资料仔细比对,他们发现2017年某机电有限公司项目资料与2014年某铸造有限公司项目资料高度雷同;2017年某汽配制造公司项目资料与2016年某漆器厂项目资料高度雷同……
通过实地查账发现,有的企业用水量及上缴水费与申报书中显示的大相径庭:某汽配制造公司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水费分别为2015年10.6万元、2016年10.5万元、2017年1至9月7.9万元,而公司这三年实际缴纳的水费分别为8606.5元、10867.14元、9125元,申报数据与实际相差十倍左右;某钣金加工企业由于体量较小,每年产生的水费为300多元,与申报材料中的数据相差百倍。更为关键的是,该公司根本没有实施节水技改项目,实际是通过复制其他企业的材料,骗取了财政补助资金。
另外,调查组还发现,2017年度获得财政补助的某汽配制造公司,恰好由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时任主任宋丹丽的丈夫经营。莫非是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
调查组在取得第一手资料后,与市节水办时任副主任张俊展开了正面交锋。
“市节水技改示范项目从哪一年开始的?每年总资金量多少?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金额是多少?”
“项目从2005年左右开始,目前市级项目资金大约二三十万,每年有8到10家企业通过验收,每家企业可以获得3万元财政补助。”
“你们有没有制定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没有制定具体办法。”
“企业从什么渠道知道可以申报项目补助?你们怎么宣传?”
“每年3月22日世界水日、5月第二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我们会进社区、企业进行节水宣传,如果有企业实行了节水技术改造,我们也会主动找他们来申报。”
“企业是如何申报的?你们对企业上报材料是否严格仔细审核?”
“一般是企业先报申报书给我们,我们组织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再到现场进行查看……”张俊应对自如。
“你们是怎么组织现场验收的?对申报单位用水情况是否核实?对技改方案是否论证?”
“我们去现场后一般听他们汇报,然后实地考察,比如某企业厂区内有冷却塔,基本可判断是节水企业。”张俊自信地说。
“这个企业恰恰不是,他们的申报材料是铸造企业(用水量大的企业),实际是钣金加工企业(用水量小的企业),据我们查证,一年的用水量才300多元,都不足一个家庭用水量,厂区的冷却塔并非这个企业所有,而是他们租用另一家企业的厂房原来就有的,他们根本没用过,你们就是这么验收的吗?”
听了调查组长的一番话,张俊慌了神。
“申报成功的企业中有没有你们的熟人企业或亲属企业?”
“没有,但是……”
面对调查组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在证据面前,张俊自知无法隐瞒,只好和盘托出:“企业申报时,会向我们索要申报参考文书,为了省事,我们往往会将前几年申报成功的企业资料提供给他们,所以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我们在审核材料时没有严格把关。”
“某汽配制造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节水办主任的丈夫,平时大家都熟悉并有过交往,对其申报的材料确实没有认真把关。”
谈话中,宋丹丽也如实交代:“利用职务之便,我为丈夫的企业申报项目开了绿灯;在其他企业申报项目中没有认真履职……”
至此,真相大白。市节水办在全市节水技改示范项目验收过程中,工作不认真,履责不到位,存在人情化照顾现象。今年10月,宋丹丽、张俊(二人已退休)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节水办技术科科长沈松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支部书记张成元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追回违规发放的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责令市节水办对2018年度已验收通过的项目暂停下拨补助资金,进行全面自查。
(高卫兵孙云润玖诗)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