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气味刺鼻含有重金属的污水横流……近日,东莞一非法工厂因无证经营、偷排废水被举报查处。
凤岗一非法电镀厂被举报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凤岗镇黄洞村一电镀加工厂存在涉嫌偷排污水,接到举报后,11月21日晚市、镇生态环境执法组联合公安及黄洞村工作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该电镀加工厂位于黄洞村岭南路,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厂员工正在加工生产,水池散发着阵阵热气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
检查发现该厂内有3个清洗槽、2个磷化槽,1个酸洗槽正在使用,围堰内有废水留存,并且有一软管从该围堰延伸至该生产车间大门右侧一下水道内。
经调查核实,该工厂主要从事五金制品加工,未申领营业执照和办理相关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该厂于今年6月投产至今
每月都会使用抽水泵通过一根软管
将废水直接排入
生产车间大门右侧的下水道内
最终流进工业园区外的市政管网
平均每月向外排放废水两次
排放量约5吨/月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厂进行了查封
已调查核实6条举报线索
11月14日发布石马河流域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公告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已收到多条有效的举报线索,目前已组织调查核实6条并全部查实,拟发放奖金超过300万元。
在今年12月15日前,市民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通过来信、来访、电邮三种方式继续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范围内企业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的相关线索,一经查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公告的规定对举报人作出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举报这些污染企业,有望获奖励
11月1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针对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4镇范围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
截至2019年12月15日
举报一经查实
将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并对举报人予以高额奖励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食品生产等行业企业,在已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者经审批要求将零散废水转移处理的情况下,仍采取偷排、直排、倾倒、闲置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工业废水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二)举报非法设置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电镀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举报其他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举报途径及受理条件◆◆
来信来访来邮,三种方式均可。
(一)来信来访。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来信须注明“环境信访科”收),邮编:523000。
(二)电子邮件。邮箱:hbyjjb@dg.gov.cn。
(三)举报人明确提出有奖举报的,必须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被举报企业的名称、详细地址、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文字描述(如排污时间、排污位置、排放方式、污染工序种类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视频或图片资料。未能提供上述资料,或超过公告试行期提供资料的,不作有奖举报受理。
◆◆举报处理及奖金核发◆◆
(一)在受理举报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调查,并在3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现场调查结果。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由市生态环境局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二)针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顺序为准);联名举报的,平均分配奖金;一案中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以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奖励。
(三)对于举报前违法行为已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实或查处的,东莞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智网工程”网格管理员举报的,均不属于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