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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服收2300元 新京报:家委会别没“存在感”

原标题:中学校服收2300元:家委会别没“存在感”|新京报快评

文|梅堂

近日,“中学校服收2300元,家长抱怨负担重”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涉事学校为南昌市南昌县豫章师院附属学校。从校服报价单来看,涉事学校订购的校服为罗蒙牌,包括运动服、礼服、冲锋衣、毛呢大衣在内一共13件,费用总计2300元。不少家长提出异议,家委会成员在家长群里回应称,校服的样式和面料是学校决定的,家委会也无法干涉。

学生穿校服,最重要的目的是避免学生形成攀比心理,减轻家长负担;然而涉事学校这套2300元的“校服大礼包”,毫无疑问是反其道而行之,难怪一些家长直言“我们都是工薪阶层的家长,哪里承受得了?”

近年来,校服问题频发,衣服套数多价格贵、质量不过关、家委会无话语权、自愿购买原则难落地等问题,可以说是通病。而此次发生在南昌县的校服事件,暴露出来也是这些典型问题。

从报道来看,不少家长在微信群里对校服价格表达过异议,但是家委会成员却回应称“校服的样式和面料是学校决定的,家委会也无法干涉”,这看似有些无奈,其实明显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早在2015年,由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既然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也就意味着,不管是校服款式、价格确定,还是招标、验收,对于校服采购,学校家委会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

对于如今造成的“家委会无法干涉”的局面,无论是涉事学校不落实政策规定、不想“分权”,还是家委会推诿、不敢承担责任,显然都该被及时纠偏。

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家委会是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履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对于校服采购类似事物,家委会更应该积极发挥作用,而不能任由涉事学校自说自话。

回到此次事件,涉事学校在此次校服采购中有无违规现象、家委会为何不能履责等问题,显然都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除此之外,健全家委会机制,让家委会在关系学生家长利益事务中“刷足存在感”,无疑是解决类似校服采购事件的一剂良方。

□梅堂(媒体人)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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