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被执行人当场用现金支付执行款
原告收到执行款后打了收据
“歌厅设备里面播放的歌曲都是技术人员做进去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法。”
“通过这次法院的审判和执行,你现在知道使用他人作品版权要付费的道理了吧?”
“是的,以后会注意。”
这是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青山区某歌厅负责人程某的训诫。
11月12日,武汉中院公布:自10月开展“知识产权系列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来,仅用了两周时间,武汉中院共对500余件知识产权案采取专项执行行动,共执行赔偿款20余万元。
歌厅老板放映侵权音乐成被告
遭法院强制执行
10月14日上午10时,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青山区某歌厅负责人程某慑于法院强制执行压力,主动来到武汉中院,当面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协”)工作人员支付赔偿款13000元。
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相关负责人当场对程某进行了训诫。
当日下午4时许,武汉中院出动两名执行干警、5名法警,赶赴洪山区卓刀泉附近一KTV现场执行。由于该KTV法定代表人李某长期不露面,执行法官胡怡江表示,将李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武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蔡晶晶介绍,青山某宾馆及歌厅和洪山某KTV公司,因未经“音协”的许可,擅自播放、放映著作权人的音像作品,武汉中院判决上述被告立即停止放映侵权音乐,赔偿“音协”共计22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音协”向武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三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三被告总觉得播放音乐非偷非抢、不是违法,怀着侥幸心理,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企图逃避法律履行义务。
随后,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对部分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武汉中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10月29日,武汉市文明办、市法院联合推出今年第5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歌厅(KTV)老板因欠600元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
侵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因小失大后果很严重
“音像制品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执行,比起其他民事案件的执行更有个性化特点。”武汉中院执行干警肖震宇说,“音像制品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多发于小型、非正规娱乐场所,这些私人营运的小歌厅一般没有法律顾问,如果经营者法律意识淡漠,很容易触犯法律而不自知,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也不够积极主动,甚至还会暴力抗拒法院执行。”
洪山一歌城侵犯知识产权,其总经理潘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此案执行标的仅为593.55元。
因500多元不还被拉进黑名单,将对失信人产生很严重后果,执行干警惋惜地对记者介绍,一旦列入失信人名单,将会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行为,比如限制坐动车高铁飞机,限制住星级酒店,限制贷款等金融活动,不能担任公司高管,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报考公务员等等,甚至限制出境,严重者还会被实施司法拘留,这真是因小失大,法律成本太高,实在不划算。
武汉每年知识产权执行案件收案逾千件
半数以上可和解
据统计,武汉中院每年知识产权执行案件收案逾千件,占全年执行案件的20%,有标的金额小、案件数量多等特点。约半数以上涉知识产权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法律的威慑下,能和解履行判决义务。
对于非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武汉中院重申: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文/记者万勤实习生黄璐通讯员王田甜胡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