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抖音上公布女子照片称“这是我丈夫小老婆”,法院判决:道歉!赔偿2000元
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左晟记者朱鼎兆)盐城响水女子李某怀疑其老公与涟水女子张某有染,于是将自己抖音头像换成张某,并加了备注“这是我丈夫现在的小老婆”,在不堪其扰和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记者12日从涟水法院获悉,该院大东法庭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法院判决李某在抖音平台向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女子将自己抖音账号头像换成她人,并称其是自己老公小老婆。
据悉,家住响水县某镇李某怀疑老公有婚外情,称张某与其丈夫来往密切,就将张某当做是扰乱他们夫妻关系的“小三”。未经查实,李某在抖音公众平台上将自己的抖音号头像更换为张某照片,并备注“这是我丈夫现在的小老婆”,导致张某个人名誉严重受损,精神和生活上承受了巨大压力。
记者注意到到,李某将自己抖音头像换成张某后,通过备注“这是我丈夫现在的小老婆”的抖音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动态,已有2480人点赞,还有401个粉丝。在不堪其扰和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某一纸诉状把李某告上了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定李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他人名誉权,为了更好地澄清事实还人清白,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其抖音账号上向原告张某道歉,并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抖音、微信等作为当下重要的网络社交平台,其朋友圈功能有较大的传播扩散作用,使用者在朋友圈中发布的信息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突破法律底线,损害他人权益。如果遭受辱骂、诋毁等语言暴力时,受害人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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