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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未入住业主拒交物业费    法官耐心释法促和解

新房未入住,该不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和业主就此产生争议。近日,江西省瑞金市和园物业公司将13户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

李某等13位被告都是瑞金市和园小区的业主,均与瑞金市和园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李某等业主认为自已未入住房屋,未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了座谈,耐心细致地向业主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向业主详细说明哪些才是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李某等13位业主均认识到收房后未入住仍需交物业费,并陆续向和园物业公司交纳了尚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收到物业费后当即申请了撤诉,13起物业费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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