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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法院:亲人犯罪少年陷困境 协同配合司法获双赢

“感谢政府,感谢姚法官,你们一心一意为我孙女考虑,我一定认罪伏法,积极改造”。2019年8月23日,在巴南区法院第四审判庭,被告人黄某拿到刑事判决书后,痛哭流涕,不停地向法官致谢。

2019年8月9日,正在阅卷的姚成福法官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被告人黄某邻居,黄某被逮捕后,黄某孙女李芳(化名)从四川老家回来找不到其奶奶,也没有其他亲人照顾,希望法院根据其家庭情况释放黄某。虽然情况不明,但涉及未成年人问题,姚法官立即放下手上事务,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核实情况。经了解,黄某与其孙女李芳(11岁)本系四川省人,李芳父母早年离异后,其母亲外出打工,父亲经常酗酒,对李芳也未尽抚养责任,李芳只好跟着奶奶在巴南租房居住,现就读于巴南某小学,公安机关在对黄某执行逮捕时,恰逢李芳回到四川省外婆家过暑假,当李芳只身一人回到巴南,找不到奶奶时,才在邻居帮助下联系到法官。

看到李芳孤独无助的眼神,姚成福法官一边安排人将其接到法院接待室,安抚其情绪,一边向院领导汇报。在了解案情后,院、庭领导迅速确定了“不能对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但孩子必须妥善安置”的工作思路。在接到区法院报告后,尽管此时已邻近周五下班时间,区委政法委立即牵头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方案,部署安置工作。随后,区民政局将李芳暂时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临时看护,公安机关虽与李芳父母取得联系,但李芳父母均不愿接收孩子。经区委政法委与四川省当地政法机关协调后,2019年8月18日,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带着李芳,赶到四川省某县,并在当地相关部门配合下,将李芳交给其父亲监护。

但遗憾的是,事情却没有因此而结束,2019年8月18日,李芳再次一个人跑回巴南。虽然从行政和司法层面讲,在将李芳交给其父亲监护时起,法院和相关部门就已尽到了相应职责。但孩子毕竟是无辜的,孩子也需要得到社会保护。在协调街道和民政部门继续对李芳临时看护的同时,法官姚成福又亲自到第三看守所会见黄某,从法律和亲情入手进行劝导,明确告知黄某放弃通过孩子施压得以释放的想法,希望黄某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委托其他亲人照顾李芳。经过反复的思想工作,黄某终于打消判处缓刑的侥幸心理,并通过电话做通了其亲属曹某及李芳的工作,李芳同意回到四川老家读书,由黄某委托曹某代为行使监护职责。

随后,街道和派出所人员再次将李芳送回四川省交给曹某,区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巴南和四川两地教育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李芳办理了转学和入学手续,李芳进入四川省某县某小学读书。2019年8月23日,黄某被巴南区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巴南区法院副院长江渝介绍,在刑事审判中,经常面临刑事被告人被执行逮捕后,其扶养人因无其他人扶养而陷入困境,这是长期困扰司法机关的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相互支持配合才能解决,在巴南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关心下,正在酝酿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力争从全区层面创新解决这一社会难题。江渝表示,任何人犯罪都必将受到刑罚制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折扣,在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集全社会之力维护好困境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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