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州一地发通知“严禁无证养犬”,居民:根本没地方办证
近日,位于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的柳州监狱柳警苑生活区业主向今报反映,单位在生活区各小区张贴了一则“严禁无证养犬”的通知,引发养狗业主的担忧;他们到辖区派出所、政府部门咨询后,了解到目前都无法办理养狗证。如何做到正规持证养狗,已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柳州监狱回应称,该通知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的,就群众反映无法办狗证的问题,将寻求解决方案妥善解决。
柳州监狱对小区住户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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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单位通知“不办狗证就没收狗”
10月22日下午,记者接报赶到柳州监狱柳警苑生活区走访发现,在生活区各小区公告栏上,确实张贴着一张由广西区柳州监狱在10月11日发布的《通知》。
《通知》称,严禁在生活区范围内饲养家禽家畜;严禁无证养犬,已办有养犬相关证照的养犬人请于10月18日前到保卫科登记并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如有饲养家禽家畜的住户,在通知发出8日内处理完毕,10月19日后如有发现,单位将家禽家畜直接予以没收。
该生活区一养狗的业主向记者介绍,单位发布通知后,不少狗主人因担心自家的狗被没收,到各自户籍地的派出所、社区或其他政府部门,咨询办理养狗证等相关事宜,但是得到的回复是,这些部门均没有办法帮办理养狗的相关证件。
“一方面单位要求持证规范养狗,另一方面派出所、社区又无法帮办理狗证。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生活区一些养狗的居民向记者表示,他们目前陷入两难。由于担心狗被没收,他们只好将狗送到他处,或者整日都关在家中。
也有狗主人质疑单位规定,称柳州市目前都没有要求狗主人办理狗证,也没有单位可以帮办理狗证,单位如此下发通知并不符合当前的状况,希望能够改正,出台操作性更强的规定来规范养狗。
通知发布以后,柳警苑一区内基本难觅不牵狗绳、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养狗现象,小区显得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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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目前没有规定要求办狗证
就养狗居民反映的办证情况,记者咨询了柳南区洛满镇政府,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地政府没有办法帮狗主人办理相关养狗证件。随后,记者又咨询了洛满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根据目前的规定,派出所没有办法帮狗主人办理狗证,也没有这项业务。
而后,记者又咨询了柳州市部分街道办、社区以及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均没有办法帮狗主人办理相关的养狗证件。
据了解,为解决狗患问题,2007年10月,柳州市就已拟出台管理暂行办法,但由于当时的柳州市不属于具有立法权的城市,无权设置行政收费,使该办法未能启动和实施。2018年12月,柳州市金色世纪小区发生恶犬袭人事件后,有不少人大代表提案建议出台《柳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目前柳州市已准备参照南宁的做法,启动人大立法,尽快出台通过《柳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推动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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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发布通知有依据,将寻求解决方案
就狗主人们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柳州监狱相关工作人员,据其介绍,此前为了创建文明单位,保持单位和生活区各小区的美观整洁,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根据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发了相关通知。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在柳警苑生活区各小区内养狗的居民不少,且不牵狗绳、随地大小便的行为也比较多,小区内有很多老人小孩,如果不规范养狗,很容易发生危险,所以就下发了这个通知,鼓励狗主人去打疫苗、办证,不过目前单位并没有采取没收或者清理犬只的措施。
至于通知提到的办理养犬相关证照的问题,因目前地方还没有出台相关措施,导致居民无法办理养狗证件。就此情况,他们将向领导汇报,对通知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寻求相关解决方案,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好。
记者在柳警苑生活区走访了解到,绝大部分居民都拥护单位发布的管理规定,均表示出台规定后小区环境得到了改善,也没有出现不牵狗绳、狗随地大小便的问题了。
来源:微信公号“南国今报”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