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酉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通行阻碍产生的邻里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熊某与冉某为同一社区居民,因便利通行需要,熊某与冉某签订协议,约定冉某将其所有的某边界路给熊某车辆通行,并保持交通畅通,熊某向冉某支付18000元作为补偿。后来,因熊某收取该边界路其他人的“过路费”而未交给冉某,冉某遂在路上堆了一米高的障碍物阻碍熊某通行,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保障居民通行顺畅,承办法官亲自上门处理本案。在纠纷现场,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维护邻里和谐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静下来心来面对面调解,打开双方心结,并对通行路段的路面宽度现场进行丈量,提出合理的解决建议方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熊某主动补偿冉某人民币5000元并清除了堆放在通行路段的沙石,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邻里纠纷无小事。承办法官躬下身子、耐着性子,用诚心、爱心、耐心、尽心“四心”巧妙化解邻里纠纷,不仅拆除了阻碍通行的路障,更是拆除了邻里和睦的一堵心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