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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高空抛苹果砸伤女婴案第二次开庭

塘厦高空抛苹果砸伤女婴案第二次开庭

▲第二次庭审现场市第三人民法院供图

塘厦高空抛苹果砸伤女婴案第二次开庭

▲东莞时报今年4月19日报道该案首次开庭的版面

10月10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抛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除了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也成为该案的共同被告,被女婴父母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44万余元。

庭审中,原告及三被告之间,围绕赔偿金额高低,以及物业公司、开发商是否应该担责,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证。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飞来苹果将女婴砸至重伤

开发商、物业公司也成被告

2018年3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三个月大的女婴凡凡由姥姥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时,高空掉下一个苹果,正好砸中凡凡的头部,凡凡当场昏迷,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之后,塘厦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涉事单元住户进行调查走访并提取DNA,最终确定肇事者为该栋24层住户11岁女孩小星(化名),事发时其独自一人在家。经法医鉴定,凡凡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事发后,凡凡经过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

2019年1月30日,凡凡的父母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向小星及其监护人索赔544万余元(详见本报2019年4月19日A12版报道)。4月18日,在该案开庭过程中,原被告认为事发小区的入户大门处设计以及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遂申请追加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基于此,法院宣布待追加了新的当事人后再另定时间开庭。

/庭审现场/

肇事者:诚恳致歉

希望不要因此毁了两个家庭

10月10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时,小星一方认为,凡凡一方主张的各项赔偿费用,部分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且索赔费用过高。

小星一方认为,凡凡现在才一岁多,对于未来的康复和残疾程度下定论还为时过早,经法医鉴定存在瑕疵,且鉴定报告中“很有可能”等字眼非常不专业,因此,不能明确凡凡未来将受到何种程度的影响。

此外,小星虽尚未成年,但已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其放学后回家并独自短暂呆在家中的行为是在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请法院依法相应减轻小星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小星一方还提出,该案是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不同于高空抛物倾向故意的放任行为,乃无心之失。坠落是直接落体,涉及到小区单元公共出入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庭上,代理律师也代小星及其监护人再次诚恳地向凡凡及其父母道歉,表示此次苹果事件对于凡凡来说确实属于飞来横祸,但也希望不要因此毁了两个家庭。

开发商、物业公司:

我们无过错,无需赔偿

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也在庭上表示对此事深感痛惜,本着人道救济的原则,他们事发后在园区内发起了募捐活动,并筹集到款项6万多元交给凡凡家属,希望能为凡凡的医疗救助和日后生活出一份力。但作为物业服务公司,他们就高空抛物的危害已在园区进行了充分教育宣传及安全警示,履行了相应职责,不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形。

而该小区开发商一方则表示,案涉楼栋在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存在原告所主张的防护措施缺陷,并认为该案侵权行为的发生属于偶然性事件,受诸多因素影响,与案涉楼栋不存在重要且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者:

募捐行动不能证明物业无责

受害者凡凡一方,就各被告的辩证进行了反驳。

“我们感谢物业方在事发后组织募捐活动,但这并不能成为物业方不用承担责任的证据。”凡凡一方认为,物管方在进驻时给予业主的承诺是“五星级”服务,但在防高空坠物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上,并没有真正做到位,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而且事发前也未在小区出入口或电梯等显眼位置张贴宣传警示单。

对于开发商的观点,凡凡一方认为,事实充分证明了开发商是否在设计上存在漏洞,是否需要担责。因为同一栋楼的其他两个单元的入户大门前,均设置了约2米的雨棚(护棚),但唯独凡凡所住的单元没有做此设置,而物业也没有及时发现这一问题,因此开发商和物业方都应承担责任。

法庭咨询了各方是否有调解,凡凡一方、小星一方均表示,若有科学的和解方案,可予以协商,而物业方、开发商一方则拒绝了调解提议。

/伤情进展/

孩子左边身体目前仍动不了

凡凡伤势严重,后续康复治疗复杂,目前仍在不间断地接受康复治疗。

凡凡的父亲余先生介绍,凡凡现在一岁半了,但仍不能站立行走,甚至不能自主坐起,孩子语言功能发育迟缓,目前只能笑,不会叫爸爸妈妈。“孩子的身体右边是可以活动的,但是左边动不了,医生说视力和平衡力也受到了影响,她两只腿的发育情况也不一样”。

目前,凡凡仍在深圳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余先生在医院旁边租了房子,凡凡的奶奶和姨妈轮流照顾孩子,“一个月住院21天,算下来要2.6万多元,一天1000多块钱,而后续的治疗费用会更多。”余先生对今后凡凡的治疗费用表示担忧。(见习记者向连记者尹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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