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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取消4项行政权力事项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张熙宇)近日,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清理。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项,更名行政权力事项3项。

取消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事项

■跨市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审批;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审批;

■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审批;

■4A级以上(含)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审批。

更名的行政权力事项

■“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审批”更名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审批”;

■“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及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审批”更名为“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审批”;

■“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审批”更名为“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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