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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无偿献血享受费用减免彰显公平正义

原标题:无偿献血享受费用减免彰显公平正义

经与财政部商量,国家卫健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通过省内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的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信息,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的直接减免。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无偿献血者为救治他人生命健康而不计报酬的献血义举,是对生命至上理念的最好诠释。对无偿献血者的这种高尚义举,政府给予其本人和亲属临床用血费用的直接减免优惠政策,是对他们高尚义举的肯定和褒扬,有助于鼓励更多爱心人士主动加入无偿献血队伍,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医疗临床用血来源,大力弘扬挽救生命健康的人道主义精神。

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1998年起施行的《献血法》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没有对无偿献血者给予临床用血费用的减免。尽管各省制定的献血条例对无偿献血者有一定政策优惠,但也大多设置了献血量须达1000毫升以上的限制条件,且享受的政策优惠仅限于无偿献血者本人无限量用血以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在实践中因操作程序复杂,往往效果不尽如人意。

这种设置较多前置条件的间接优惠政策,难以让无偿献血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主动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此番国家卫健委出台优惠政策,明确规定无偿献血可直接减免临床用血费用,既是对以往优惠政策惠顾无偿献血者力度不够的纠偏,也是对无偿献血者合法权益的务实维护,彰显了公平正义,值得充分肯定。

用充足血液保障每个患者的生命健康,是现代法治政府应尽的义务。从道义上讲,每个符合无偿献血条件的公民都应该为患者的生命健康贡献一份力量,但如果一味强调无偿献血者多做奉献,无视他们需要一定回报的诉求,显然有失公平。我国《献血法》提倡无偿献血,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原则,无偿献血者用奉献缓解医疗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的难题,实际上是帮助政府履行了法定义务,政府理应对公民无偿献血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一定补偿。

不论是在道义上,还是在公平正义的法治逻辑上,对无偿献血者给予适当政策优惠,都可谓天经地义。国家卫健委将过去对无偿献血者的间接优惠政策,一步到位地改为直接减免临床用血费用,更有助于通过优惠政策的直接激励,进一步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公平正义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现代法治政府致力为公众生命健康营造良好临床用血环境,坚持公平正义至上,让无偿献血者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关怀,无疑至关重要。此次国家卫健委出台无偿献血者享有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的优惠政策,其最大意义正在于此。如果这种政策激励形成了标杆效应,就必然会有更多人主动参与无偿献血,从而激活无偿献血的“一池春水”,源源不断释放出保障生命健康的满满正能量。(万周)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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