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被狗咬脸毁容索赔6.8万狗主人:无法接受
女孩被狗咬伤面部,要求狗主人赔偿6.8万块钱,狗主人却认为不该赔这么多……
据悉,来自湖南的小王,在云南昆明一宠物店内实习时,被店主王先生饲养的一只阿拉斯加宠物犬咬伤了面部,姑娘的脸上留下了疤痕。
今年3月29日,宠物店店主王先生要拍些宣传视频,就让实习生小王给店里的宠物犬喂食狗粮罐头。原本拍摄进行的很顺利,但一只阿拉斯加犬吃完食物后,突然扑向小王咬伤了她的面部。“在咬我之前没有任何的动作,我看着它舔完最后一口,就一口咬上来了。我的嘴周、下颚,包括这里都受了伤。”
这只阿拉斯加犬是店主王先生养的狗,看到实习生小王受伤,他给小王紧急止血后带小王来到了昆医附二院,伤口缝合了共11针,随后又去了省第二人民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
小王治疗期间,王先生先后花了七千多元,并且也承诺之后会负担全部治疗和术后修复费用。但没过多久,两人却因赔偿费用产生了分歧。
“从她表面来说,她这个疤痕除去是没有问题的。用那个激光除疤术,昆明这边的费用是大概是三千一次。医生是说可能做一次会除掉,但也不一定,也有可能做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这样。我当时就算了一下,做五六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就问她是不是一次性把费用协商了之后赔偿给她。”店主王先生提出一次性向小王赔偿两万元,遭到了小王的拒绝。
7月17日,小王回到家乡后,在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法医临床学检查。经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整形科会诊后,给出了鉴定意见:小王的口唇部见多处散在增生不规则瘢痕,质硬。后期需行瘢痕切除术及激光治疗,共需约两万五千元至三万元的医疗费用。
小王说除此之外,加上路费、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希望王先生总共赔偿她6.8万元。店主王先生却表示,6.8万元他无法接受,如果双方还是协商无果,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了。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