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在处理某家具公司欠债共20万多元的三宗系列执行案中,考虑到该公司存在暂时经营困难但尚有发展前景,遂引入特邀调解,促成三名债权人与家具公司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给了企业缓气生存的空间,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最大共赢,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称赞和感谢。
大岭山镇某大型家具公司此前拖欠了两名工人工伤赔偿款约14万元以及一名供应商的货款及迟延履行金等5万多元,合计20万多元。今年5月,这三名债权人分别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承办此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王超法官,很快向家具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及时履行债务。家具公司负责人则向法官诉苦,称因目前家具行业经营成本高,经营困难,已有多个车间停工,但对公司未来前景还是充满信心,希望能协商分期付款,渡过眼前难关。
经查,该家具公司因涉其他债务官司,现大部分财产已被另案财产保全进行查封。如果按照常规执行做法,法院对该公司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来变现,程序耗时甚多,工人要等很久才能拿到钱,也可能会引发更多讨薪和追讨货款纠纷导致公司倒闭,进而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为此,执行法官找来法院特邀调解员李少华,请他帮忙调解。
8月26日下午,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组织公司代表和债权人双方座谈。调解员细致分析了不同执行方式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时间成本,让各方对如何实现最大共赢作充分考虑。经过长达3小时的协调沟通,三名债权人均与家具公司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均深表感谢。家具公司称,法院灵活执行方式“放水养鱼”,给了企业休养生息的空间,承诺一定会按协议履行。(记者尹金钟通讯员黄彩华谢俊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