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还”进私人账户的公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5月5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射洪县伏河乡财政所原所长喻双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喻双武犯贪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站在被告席上,年过半百的喻双武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本想高明地玩一把“金蝉脱壳”,吃稳5万元浮财,却不想现在把吃进去的全部吐出来还不够,反倒被罚了10万元出去。更重要的是自己不但丢了党籍,还晚节不保,曾经热衷于理财的他,怎么也没算计到,“理”给自己余生的是满满的悔恨。
事情还得从射洪县委在2017年底开展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说起。
“喻所长,请你解释一下,这张票上显示的5万元开支,为什么没有领导的审批?你们用来做什么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李宁指着伏河乡财政所的一张票据问道。
该票据显示:胡桥村因为购买米枣树苗向伏河乡财政所借支“一事一议”资金5万元,并附该村文书手写借条,盖有公章,落款时间为2017年6月。
“哦,这个啊……我想想……”伏河乡财政所时任所长喻双武面对巡察组的询问,显得有点紧张,一会儿说是“购买酒的票”,一会儿说是“乡财政备用金”,支支吾吾的,却始终没提票面上标明的“购买米枣树苗”的情况。
为什么他要回避票面开支呢?巡察组敏锐地感觉到里面有问题。
为核实情况,巡察组调取了胡桥村集体账目作比对。很快发现:该村在乡财政所借用的5万元“一事一议”资金居然“还”在财政所长喻双武的私人账户,果然有问题!发现这一情况,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
这5万元的开支是否确有其事?为什么把钱打在私人账户?喻双武用这笔钱干了什么?带着一系列疑问,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约谈了喻双武本人、走访村干部、查询银行流水明细等,还原了事件的真相。
原来,胡桥村是贫困村,为了支持该村发展米枣产业,2016年10月,县联系帮扶部门拨付了6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到该乡财政账户。乡政府于2016年11月代为支付米枣树苗购销90%的货款,共计金额5.643万元。
谁知半年过后,伏河乡财政所长喻双武竟因一时贪念,利用职务之便从这笔开支中做起了“文章”。2017年6月,在明知购置米枣树苗款已经由联系帮扶部门拨款支付的情况下,喻双武把胡桥村文书叫到办公室,要求该村支付5.643万元的米枣树苗购置款。由于村账上暂时没有足够的钱,喻双武就让村文书写下5万元的借条,并复印一份拿回村里报账,另外让其打6430元的欠条,由喻双武自己保存。这样,账面上一分不差,胡桥村文书对此深信不疑。
后来,胡桥村及时将“欠款”打到喻双武私人账户,喻双武立即用这笔钱购买了理财产品。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在村账里留下了把柄。铁证面前,喻双武还想为自己的开脱:“同志,我就是缺钱挪来用一下,真的不是想要贪污公款,请你们一定相信我。”
2018年11月,根据已经查实的违纪事实,射洪县纪委给予喻双武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贪污的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范丽春龙俊杰)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