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范虹玲刘诚睿)女友遭咸猪手,一怒之下错把路人打伤。26日,记者从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闫某批准逮捕。
7月8日晚11时许,贾先生在商店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时突遇下雨,商店老板让贾先生在门口稍等,自己则上楼拿伞。不一会贾先生看到一男一女朝他走来,女子柳某怒气冲冲地质问贾先生是不是刚才在地铁口搂抱她的人。贾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连连否认,但柳某一口咬定贾先生就是猥亵她的人。正当贾先生准备离开时,其男友闫某一脚将贾先生踹倒在地,期间商店老板上前向闫某解释他们认错人了,但闫某不管不顾,继续对贾先生拳打脚踢,直至贾先生无法动弹才收手。
据闫某交代,当天晚上接到女友电话,称其在地铁口被人猥亵。赶到现场后,闫某驾车往男子逃跑的方向沿路转圈寻找,柳某指认一商店门口男子就是猥亵她的人。闫某随即下车,冲上去殴打贾先生10余分钟,期间柳某打电话寻求民警帮助。
关山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闫某发现打错人了,随后贾先生被送往医院,柳某和闫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闫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普通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故应当逮捕。
目前,柳某被人猥亵一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