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拟规定地铁禁外放电子设备声音北京、兰州等地此前均已纳入相关规定
“昆明拟规定乘坐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24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此前发布的《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一条规定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地铁内乘客不顾周围乘客感受,大声外放音乐、视频等已经成了新的“地铁不文明行为”,“希望昆明正式出台这一规定的话,能将这条规定落到实处。”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北京、兰州等地均已将禁止在地铁内大声公放声音纳入相关规定。专家表示,规定制定之后,如何落实规定是最关键的问题。此外,通过宣传提升乘客素质,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是“治本”之道。
昆明拟规定
乘坐地铁不得手机外放声音
24日,昆明市拟规定乘坐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近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对乘客应遵守的文明乘车秩序相关内容进行增补,对不宜独自乘车的群体进行明确。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本次修订将对乘客主动接受安全检查的义务进行规范;对乘客的禁止行为进行增加;对乘客的失信行为进行规范。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称,由于昆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日益增大,保持车厢内安静对乘坐感受影响非常重要,但是,一些乘客在乘坐列车时,不顾其他乘客感受使用外放电子设备,对其他乘客造成很大的噪音影响,亟须予以规范。为此,《征求意见稿》新增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等内容。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规定乘坐列车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外,本次修订还将对不宜独自乘车的群体进行明确;对乘客应遵守的文明乘车秩序相关内容进行增补。
如原规则制定时,国内大多数城市倡导乘客在乘坐自动扶梯时应靠右站立,当时昆明市也采用了这一规则。但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已发现这一规则会带来很多弊端,由于受力不均衡,导致自动扶梯一侧长期受压,加快自动扶梯的损耗速度;这一规则鼓励乘客在自动扶梯上跑行,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为此,本次修订删除了乘坐自动扶梯靠右站立规定。
据悉,此次听证会后,听证机关将认真吸纳前期社会意见和该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发表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征求意见稿》。
地铁内乘客
外放音乐曾引发纠纷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因为乘客在地铁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公放音乐、视频等,已引发过纠纷。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8年8月22日北京地铁9号线上,刘某用手机公放音乐,并在车辆到站开门时站在车门中间。为此,郭某与之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致刘某左眼球破裂,经鉴定不低于轻伤二级。事后,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在网络上,也有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被地铁上有乘客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打扰的经历。一名网友称,他有一次下班坐地铁回家,因为前几天为工作,熬夜很久。上了地铁后,该网友找到一个座位,想好好打个盹休息一下,“结果刚过了一站,又上来一个乘客,坐在我旁边,一直用手机大声公放着电视剧,我想睡觉也睡不着,跟她说能否把声音关小一点,她瞪了我一眼,把声音开得更大了。”该网友称,自己没有办法,只能选择离开到别的车厢,“结果别的车厢没有位置,我不得不站了一路回家。”
另一名网友表示,以前地铁里的不文明现象包括乱扔垃圾、跷二郎腿等,这些情况经过宣传之后,已经好转了很多,“外放音乐现在是个新的不文明现象,很需要新的方法来解决。很希望昆明的这次修订能落到实处。”
相关新闻
北京:不听劝阻可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今年5月,北京正式发布实施了修订后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规定乘客在车厢内饮食、大声公放、逃票、从事营销活动等不文明行为并不听劝阻,将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有北京地铁乘务管理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规实施后,乘务管理员在处理手机大声公放等不文明行为时有规可依了,“在我们提醒之后,绝大多数乘客都能听从劝阻。”
今年7月,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实施的两个月中,乘客的不文明乘车行为有所减少。目前发生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的乘客均听从了地铁工作人员或轨道执法人员的劝阻,没有乘客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今年7月30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该通知中也规定了禁止在车站、车厢内做出滞留、乞讨、卖艺、大声喧哗、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
专家说法
出台规定与提升市民素质相配合
交通专家徐康明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来看,处理地铁内大声公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首先是通过宣传等渠道,加强市民的自觉性,呼吁大家认识到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自觉地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也是‘治本’之道。”
其次,就是类似此次昆明拟采取的方法,将禁止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列入相关的规定,采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最后,欧洲有些地方会设立安静车厢和普通车厢,安静车厢内不得发出手机公放音乐之类的声音,通过乘客自主选择,解决争端。徐康明表示,在他看来,出台规定的同时,通过呼吁、规范,提高乘客的素质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
东南大学交通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表示,制定出规定之后,落实规定的执行,仍是很重要的,“因为人力、执法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做到每个车厢都有执法人员,那么相关规定出来之后,该怎么落实下来呢?不过,有了规定之后,就意味着对于这类不文明行为有据可依,这本身对于一些人来说就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徐康明也表示,相关的规定出台之后,更重要的是配套机制的建设,“用哪种形式,去将规定落实下去,是更加关键的问题。”
本组文/本报记者屈畅统筹/蒋朔
责任编辑:张申